一、劳动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遗失后的应对策略
通常情况下,使用条款均为一式三份,分别由劳动者个人持有一份、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持有的一份备忘录不慎遗失,则可向用人单位请求复印其所保留的那一份合同副本,之后加盖公章并详细注明复印件的出处以便进行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不写期限有效吗,怎么规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未标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仍然合法生效,然而在此情况下,双方均可对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加以明确。此法则是由该法律第17条中的第1款予以明确规定,即劳动合同须涵盖以下九个基本要素:(一)用人单位的全称、具体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信息;(二)员工个人的名字、居住地址及其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三)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四)工作职责及实际工作地;(五)工作时长及相应的休息与休假制度;(六)劳动薪酬的相关事宜;(七)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保障;(八)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九)法律法规中明文要求必须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必备事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不到期解除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们国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尚未到期而进行提前解除的话,补偿标准主要受到解除原因的影响。若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其将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额标准二倍的方式,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至于经济补偿方面,则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会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是不足一年的劳动者来说,将会被视为一整年的服务期;而对于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而言,则只会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然而,如果是由于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而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那么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无过失性辞退,或者是依据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那么他们都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这里提到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遗失后,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申请复印存档合同,并加盖公章注明复印件出处。因劳动合同通常一式三份,分别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行政部门持有,故复印合同副本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查阅和维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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