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签订劳动合同后,用工单位不发工资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发工资是合同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终止劳务合同有赔偿吗
视劳务协议约定。
用人单位与离退休人员之间的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等,故不存在赔偿金,但可以要求违约金。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民法典》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劳务合同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用工单位不按约定支付工资的,构成合同违约,但不影响劳务合同效力,用工单位要承担违约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