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征收需要什么手续?
1、《用地指标通知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基建计划、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改造、扩建单位附原厂区现状图;
5、占用河道、河堤和护堤地、国营林场、集体林地的,附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其他有关文件。
二、房屋征收的流程是什么?
1、房屋登记调查
在政府部门做出征收决定的时候,就会统计征收范围内的登记过的房屋数据,然后对登记的房屋逐一进行调查,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同时,对于没有进行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如果属于违建房或过期的临建房,将不予补偿。
2、征收决定制定及公告
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调查清楚以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就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制定,然后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了征收补偿方案、征收面积、征收用途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如果被拆迁人有对征收方案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签协议补偿后搬迁
公告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就会开始对房屋进行评估了,评估结果没有异议,就会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将要拆迁的地方,与房屋的屋主商谈具体的补偿并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好了征收方就会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等,被征收人拿到补偿款之后,就要按照协议规定进行搬迁了。
三、房屋征收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1、房屋评估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评估这一步骤是要注意的,评估公司的选择不是由拆迁方来决定的,作为被拆迁人同样有权决定评估公司,在选择评估公司的时候,应该考察一下评估公司的可信度,确保自己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补偿。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我们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保留证据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还要注意保留好证据,很多人不知道要保留哪些证据,这里为大家说明一下,政府部门公告的文件等都是可以用手机拍下保存起来的,很多小伙伴可能不关注这方面的信息,其实,这方面的文件是非常重要的,若之后拆迁方没有按照公告的方案进行补偿,那么我们可以用留存的证据起诉维权。
征收房屋需要提供基建计划,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图,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用地指标通知书,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不仅要对房屋进行评估,还要保留相关的证据,要跟房屋所有人订立征收补偿协议,还要明确补偿款的支付方式,补偿款的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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