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搬迁都有什么赔偿?
1、工厂搬迁若是可以得到赔偿,那么只能是要求责任方赔偿自己遭受的损失。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厂搬迁需要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吗?
1、工厂搬迁不一定需要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
工厂搬迁是一种典型的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因工厂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但是劳动者不愿意随迁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诸如工厂搬迁,企业转产,公司兼并,公司内部结构重大调整等都是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2)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必须达到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否则,原合同仍然可以履行的则应当继续履行。例如,单位转产,原来的专业性员工可能劳动合同将无法履行,但诸如保安、司机等通用性员工的合同仍然可以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单位如果简单地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将有悖于劳动法原意。
(3)劳动关系双方应进行过协商变更的程序,没有进行过协商变更而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同样是欠妥的。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原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对合同协商变更以期妥善解决问题,只有在无法协商变更的情形下,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工厂搬迁一般可以获得的是补偿,但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可以申请获得赔偿,常见可以获得赔偿的情形包括拆迁方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拆迁,导致被拆迁方遭受了损失等。此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