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装修房屋延期怎么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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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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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装修房屋延期怎么办理,新房装修时发现质量问题如何索赔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民法典装修房屋延期怎么办理

一、民法典装修房屋延期怎么办理

民法典规定,房屋装修延期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业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新房装修时发现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首先,新房装修时才发现房子存在质量问题的,建议及时收集证据,避免以后找开发商处理时,会被怀疑是装修出现的质量问题,那么纠纷可能会变多。

其次,新房装修时发现质量问题可以按以下处理:

1、如果购房合同有约定,按约定索赔。

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3、双方若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开发商。

并且,起诉时,当事人可要求保修房屋,赔偿损失,甚至退房

不过,因质量问题要求退房,需要达成一定的条件。

具体而言,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时,才可以要求退房处理。

另外,如确因质量问题需要退房的,还要提供权威房屋质量检测机构的专业检测报告,以做评估标准。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装修公司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装修,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装修公司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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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违约时候,索赔的第一目的就是为了赔偿实际损失。所以,依据法律规定,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或者低于实际损失的时候,违约人和守约人可以提出降低或者调高违约金。在装修延期交房的实际损失中,主要的项目是租金损失。在计算租金损失的时候,需要考虑房屋面积大小、装修情况及房屋的坐落,并参考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合理确定。当然还有其他的实际损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去搜集整理相应的损失凭证做出计算。
(三)维权成本。
业主因为违约延期交房行为的,需要向支付立案费、保全费等,委托律师的会支付律师费。向缴纳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合同中明文约定了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装修公司还要承担业主支付的律师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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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中,如何确定工期延误的责任?
[律师回复] 司法解释中关于实际竣工时间的规定
1、《司法解释》
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2、《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规“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3、《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三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律师建议
1、发包人在约定总工期的前提下,尽量约定节点工期;
2、承包人应当注意收集发包人顺延工期的证据及因此造成损失的证据;
2、承包人应当注意收集发包人顺延工期的证据及因此造成损失的证据;
4、造价工程师应当知道,如果能证明承包人没有延误工期的责任,根据不同的计价方式,对工程索赔和工程造价的影响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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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装修延期违约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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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装修房子、装修公司拖延时间,给完钱不干活工期延误
[律师回复] 您好朋友,看到您说的情况,很是同情,老百姓装修一回房子不容易,但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遇上这样的事,也不能全怨装修公司,现在装修行业都是先行付款,你想后付款,他们自然就是心里没底了,就是我们这些旁观者也能看出来,以前你们有那么多过节,后期他们如果在你没有交钱的情况下做了,您还能给钱吗还有您说的工程质量有问题,为什么还让他们做啊直接就换人呗装修公司不是恐怖组织,他们都是做活的,靠手艺和流汗挣点辛苦钱,很不容易的,如果你还想用他们,建议还是跟他们协商,要换位思考,如果真的遇到不说理的,不是还有法律约束吗。
1、业主和装修公司双方可先坐下来相互协商一下,寻找妥善的方法得以解决;问题发生了要与装修公司积极协调解决。
2、实在无法妥协时,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认当此类问题发生时的责任归属,则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赔偿。如由第三方种过成的拖延工期,返工费用应由业主承担;但是如果装修队在发现质量问题后没有及时向业主报告。造成后续更大的损失,装修队应当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
3、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就拖延工期问题确认责任归属,双方又无法妥协时,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者装修行业协会进行投诉希望对你的装修公司拖延工期解除合同的问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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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前需要报批吗房屋装修有保修期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装修前需要报批吗根据住建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当到房屋基层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理开工审批。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工荷载的要经房管人员与装修户共同到房屋鉴定部门申办批准。房屋装修申报规则:
1、住宅装修: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向住宅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单位及城建监察中队进行申报登记。
2、非住宅装修:在装修前应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办理《房屋装修许可单》。
3、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装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装修有保修期吗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二条中就有相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013年9月,我国首部《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也明确要求,装修公司必须向顾客明示地板、门窗、吊顶、瓷砖、水电系统、墙壁、橱柜等的具体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住宅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消费者在装修工程验收合格之后,应该向装修公司索要工程保修单,利于出现问题后有效维权。消费者在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最好在合同里加上保修基金的条款,即明确装修工程在验收合格后,业主有权留取相当于装修工程总款5%左右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保修期之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业主才将保修基金退还给装修公司。
房屋装修前需要报批吗房屋装修有保修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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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装修房屋,个人房屋装修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个人房屋装修合同格式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 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提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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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延期有法律吗
[律师回复] 意向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传统的“意向书”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通常以书信的形式作出。在当前的交易实践中,大多数意向书是双方当事人深入接触并在诸多问题上达成一致后,一方以这些一致意见为基础向另一方发出并要求接受者“确认”或“接受”的法律文件。从广义上说“意向书”是泛指合同双方在缔结正式协议前就协商程序本身或就未来合同的内容所达成的各种约定。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否确定和当事人是否有受拘束的意思是要约乃至合同成立的两个基本要件。具体到对意向书效力的分析上,实体性条款因为是针对未来的合同条款而定,一般已具有确定性,因而其是否有约束力主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对此表达了明示或默示受约束的意思而在判断程序性条款的效力时,因为当事人大多会表达接受这些条款约束的意思,因此通常会遇到的问题是这些条款是否具有足够的确定性。总之,如果合作意向书规定了双方详细的权利义务,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单纯的意向,没有其他现实的约束,则法律效力无法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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