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财产赠与是专属于受赠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财产赠与合同具有专属笥,是不能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赠与房产可以反悔要回吗
首先,当赠与人赠与他人房产时,已经成立了赠与合同,双方都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可随意撤销和变更。
其次,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受赠与人以上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赠与人的撤销权,必须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时间将不能撤销。
再次,如果房产已经经过登记,则赠与人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反悔要回财产。
房产属于不动产,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转移,法律有更严格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并且,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因此,赠与的房产需要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一经登记,赠与人便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但赠与合同是具有专属身份性的,属于依据债权性质不能转让的债权,所以赠与合同不能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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