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姓名许可和声音保护的参照适用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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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的姓名许可和声音保护的参照适用是什么,民事权益保护范围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民法典的姓名许可和声音保护的参照适用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姓名许可和声音保护的参照适用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民事权益保护范围

1、民事权益包括权利和利益。

条文中“人身、财产权益”的表述,表明相关法律所保护的内容,既包括民事权利,也包括民事利益,即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

2、民事权利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列举的那些权利,应当列举的保护的权利范围是:

(1)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信用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等;

(2)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

(3)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4)债权,股权

(5)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

(6)继承权

要是本人的声音或者是姓名被其他人等非法使用的,这个时候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行为,这个具体的标准可以参照肖像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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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声音商标,注册声音商标需符合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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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商标要求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
注册声音商标需符合什么条件
1、声音成为注册商标,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滥用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比如军歌、国歌等。
2、声音要具有显著性和独特性,第一时间引发客户对商品的联想,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条件发射;
3、声音成为注册商标,有别于文字、图形等传统商标只要不是地名或法律禁止的不文明用语等,未被其他人注册成的,都可被注册成商标的申请原则。声音商标是已经为大众所熟知的,有特定的指向性的声音。
声音商标的注册与普通商标注册的流程是相同的,只是提交的材料不同,除要提交申请主体的证明材料以外,应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图样框里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以及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声音商标的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
1、声音样本的要求:
①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通过数据电文方式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按照要求正确上传声音样本。
②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小于5MB,格式为wav或mp3。
2、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声音商标在市场营销领域应用的比较早,但是由于声音商标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商标,具有不可视的特点,通常不被作为商标看待,因此,声音商标的保护问题一直 是个难题。这个问题直到WTO的《TRIPs协定》的出现才取得了进展,《TRIPs协定》第十五条对保护客体部分约定为“任何标记或标记的组合,只要能 区分一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货物或服务,就应可构成一个商标。”并将此作为对于缔约国的基本要求,虽然在可视性方面有所保留,但起码为不可视标志的注册提供了依据。不可视标志的注册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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