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的分割是有利于孩子的一方分割吗?
法律中并没有这种说法,因为财产分割孩子是没有份的,法院会将更多的财产分割给有利于抚养子女成长的一方。对于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情况只能由夫妻之间进行协商去处理,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是需要协商之后分割的,具体情况下应当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二、离婚时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财产包括哪些?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三、离婚时哪些财产不会进行分割?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如果双方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需要就财产分割的问题以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协商一致之后需要签署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双方都需要严格的按照和解协议书中的规定严格的遵守并执行的。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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