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长期不履行可以视为已解除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1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合同长期不履行可以视为已解除吗,合同实际履行超过了有效期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长期不履行可以视为已解除吗

一、合同长期不履行可以视为已解除吗

1、合同长期不履行不能视为已解除,但是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对合同履行准备方面的损失进行处理,厘清双方责任即可。

2、要看具体合同条款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若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

3、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旦合同到达终止时间,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如果是同时履行,双方都没有履行,可能导致双方违约,按照违约条款确认各自的违约责任(违约条款不一定是对等的,而且很可能违约计算标准也不相似)。

4、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实际履行超过了有效期怎么处理

1、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履行超过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就会失效,当事人未在期限内履行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

2、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实际履行超过了有效期的话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判断分析,合同因为涉及当事人的意思自由,所以最好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对问题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合同长期不履行也不会就视为已经解除,而是会看具体合同条款内容进行相应的判断的,同时双方也可以选择协商解除合同,只需要厘清双方责任就可以。

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长期不履行可以视为已解除吗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7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7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8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8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0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0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5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24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5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5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6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1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6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扬州156****535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8****247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798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已经履行视为合同已生效吗?
已经履行不是合同已生效的条件,合同在双方签字之后已经生效,如果是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生效,如果没有规定,一般是合同签订之后就生效,合同终止的事项包括清偿,解除等。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我跟我的老板签完合同之后,他从来没有履行过合同的内容,咨询下合同未履行视为解除吗
[律师回复]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包括:
  
1、实际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金钱债务应当实际履行,非金钱债务在特殊情况下不适用实际履行。特殊情况即指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受损害方在要求违约方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后,若仍有其他损失,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
  
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5、定金罚则。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1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解除合同后已履行的部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解除合同后已履行的部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我们在商务合同中经常可以看到有约定合同解除权的条件,我很疑虑若合同解除条件成就继续接受履行是否被视为放弃解除权呢?
[律师回复] 合同解除条件成就继续接受履行是否被视为放弃解除权,主要看解除权。
依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条件不同,可将解除权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
1、约定解除权。即指通过当事人约定于一定事由发生时,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的产生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不是单方所能决定。这种约定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另行约定。依据《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当事人在约定解除权时,对此种权利的行使可以附加一定的条件,若解除权的发生情形、行使条件以及行使解除权的效力等。值得注意的是,当发生符合行使约定解除权的事由时,并不当然出现合同解除的后果,而是必须经由解除权人在解除期限内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2、法定解除权。即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当一定事由发生时,一方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单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下列五种: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例如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服务性合同已履行可解除吗?
服务性合同已履行则不需要解除,此时权利义务关系自动终止,因为服务性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话,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意味着一方当事人的债权权利已经得到了清偿,此时不需要再解除合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工程完工多长时间, 视为已经完工(视为已报建,工程无法报建)
[律师回复]   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建材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建设完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据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竣工后的验收,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本条司法解释规定,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建设工程完工后,制裁发包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行为。  《建筑装饰施工合同》(甲种本)第三十二条规定,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施工,是承包人履行义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的检验,为了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那么本来应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工程监理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故意拖延验收,如果建设单位为了自己的理由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应当视为条件成就(也就是说,而发包人为了达到拖欠工程款等其他目的,应及时组织有设计。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视为竣工报告已被批准: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的竣工报告后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
我之前和合作伙伴签定了一份合同,但是现在双方都没有履行合同。不知道能不能算解除,想要问一下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视为解除吗?
[律师回复] 并不能视为解除合同,但是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对合同履行准备方面的损失进行处理,厘清双方责任即可。
要看具体合同条款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若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旦合同到达终止时间,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如果是同时履行,双方都没有履行,可能导致双方违约,按照违约条款确认各自的违约责任(违约条款不一定是对等的,而且很可能违约计算标准也不相似)。
二、合同一方违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包括:
1、实际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金钱债务应当实际履行,非金钱债务在特殊情况下不适用实际履行。特殊情况即指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受损害方在要求违约方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后,若仍有其他损失,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
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5、定金罚则。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为?多长
《刑事诉讼法》中就监视居住的期限做了明确的规定,每一次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但允许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如果这样算下来的话,那么最长期限可能达到18个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规定一方当事人享有约定解除权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在解除权成就后又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解除权是否消灭未作明确规定,《合同法》对于解除权消灭事由的规定存在漏洞。对此,可类推适用《合同法》关于撤销权消灭事由的规定,并参考民法中的权利失效理论对该法律漏洞予以补充。
面对发送解除合同通知后想继续履行的情况时,依据法理,一旦一方行使了单方面撤销的权利,则合同已经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即使要求继续履行,另一方也有可能拒绝。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发了解除通知后是不可以的继续履行的,但是若通知未到达对方当事人的时候,是可以撤销并继续履行的。
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六条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总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1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已经履行的执行记录,该如何消除呢
[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依据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路人信息查看平台信息异议处置的若干限定》。怎样撤销正常来说,当事人履行完毕法院裁判后,法院应当将当事人信息从失信被执路人名单上撤掉。实践中,时常会遇到的情况是,法院将当事人信息从法院系统的名单撤掉了,但是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里的记录没撤掉,仍然影响当事人正常的借贷做法。如果法院已经撤掉了失信被执路人名单信息,而征信报告还有相关记录,能够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征信管理部门进行异议申请。异议申请方法,能够参考本公众号之前的文章《征信报告有错误,怎样提交征信异议申请》、《征信报告有这些错误不必慌张》、《征信系统中的错误数据怎样改删除》。通过人民银行征信异议申请,销掉征信报告里的失信被执路人信息的流程:个人提议异议申请→人民银行分支组织发送异议信息至征信中心→征信中心4日内完成异议确认→随后4日内进行异议内部核查→核查未发现问题的将其移交给最高法院核查处置,法院再经过跨地区、跨组织、跨层级的核查工作。在此关节中,由于无明确法院的核查和回复时间,短缺法律的约束,在事实上处置中,解决经过拖延,存在过时现象。当前受理异议的人民银行分支组织只能通过征信异议处置子系统来反馈失信被执路人异议信息,不能与法院直接进行有效沟通,无查看和督办进度的权限,管理手段缺位
我哥哥这几天打算把他的合同给解除了,这件事还是蛮重要的,咨询下解除合同已履行部分
[律师回复]
1、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
2、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3、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4、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情形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
1、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的。2、一方重婚或有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的。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5、婚后患有医学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6.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合同解除已履行的部分要恢复原状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解除已履行的部分要恢复原状吗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之为显失公平的合同。
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论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均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1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我想解除已经在履行的装修合同,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
1、对已经成立的合同内容的部分修改、补充或全部取消。这种情况下,双方会订立新合同,老合同自动作废。
2、合同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以及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已无必要时,允许当事人一方及时通知他方变更或解除合同。(这种情况处理同第二种情况)如果你的装修合同,出现过上面所说的三种情况之一时,是可以申请解除合同的。我们最先采用的是协商解决。建议你与装修公司进行友好的沟通,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签订解除合同书就可以了。由于装修公司顾忌口碑影响,如果未开始施工,保证金之类的都可以要回来的。而如果已经开工,可以双方各让一步,友好解除合同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一种民间社会机构,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说服双方达成调解协商。这个直接拨打当地消协的电话就可以了。如果消协调节无效的情况下,你可以向第三方提出仲裁。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具有不开庭审理,一裁终决的效果,解决方式较快。但是仲裁需要双方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虽然仲裁机构不受地域的限制,但是不是每座城市都有仲裁机构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向法院起诉需要递交起诉状,递交双方证据,优点是法院处理较为权威具有公信力,缺点是耗时耗力。对于装修公司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的地方时,建议还是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对于装修公司存在违反合同的情况时,你需要注意取证和鉴定。这样在证据面前很多装修公司都会同意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再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终止 > 合同长期不履行可以视为已解除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