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否保全

最新修订 | 2024-09-15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否保全,诉讼中保全房产提供担保的流程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民法典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否保全

一、民法典产权证的房屋可否保全

民法典对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否保全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属于申请范围或者和案件有关的,可以申请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诉讼中保全房产提供担保的流程

(一)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有:

1、案情资料: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副本、该案件诉状副本、该案件证据材料副本、需保全财产的线索。

2、当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所需的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3、当申请人为法人时所需的资格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近期财务报表。

(二)担保公司在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签约;

(三)申请人与担保公司就提供担保服务签约并由担保公司向相关人民法院出具《担保函》;

(四)担保公司委派专人进行案件的保后跟踪。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否保全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所以无房产证房屋属于上述范围的,可以申请保全。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法典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否保全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0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2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5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5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7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5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1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0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4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4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法典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否保全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否保全,诉讼中保全房产提供担保的流程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法典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否保全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否保全,诉讼中保全房产提供担保的流程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转典契约书样本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转典契约书
转典权人 简称甲方,原典权人 简称乙方,兹为典权经双方合意缔订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经出典人 同意,将其向出典人取得的下记典权转典与甲方,而甲方将典权转受。
一、典物
二、典价
三、期限
四、典权设定登记
五、特约
第二条 前条转典期间自 年月日起满 年(不得逾越原典期限)。
第三条 典价 (不得超越原典价)。
第四条 于转典契约成立当日,乙方将典物全部移转与甲方占有收益使用。
第五条 转典期间内,甲方应负妥善保管之责,如有故意或过失致典物全部划一部分灭失,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 甲方对于典物为使用便利,非先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加以整修或添设等行为。
第七条 典权期限届满,乙方应备足
第三条所载原典价,向甲方赎回典物,而甲方应将典物负责回复原状,返还乙方各无异议。
第八条 典权存续期间,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典物为再转典,或让与及出租与他人。
第九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盖后生效,同时应向主管地政机关办理典权转典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应依民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典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转典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年月日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8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物权法里无典当,典当制度取消后,还有典当业务吗
[律师回复]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对照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典当活动中所体现的质权和抵押权均属抵押物权。故『物权法』中无需另设关于典当制度的规定。另外,我对于1楼的某些观点不是很赞同其一·典和典当属于不同概念,我们不应将之混淆。

1)典的对象主要是不动产,典当的对象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2)典对不动产转移占有,典当对不动产不转移占有

3)典不需要支付利息(具体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典当需要支付利息和综合服务费

4)典主要是公民间行为,典当是典当行和当户之间的行为

5)典的期限较长(一般几十年),典当的期限短(一般不超过半年)

6)典体现的是用益物权,典当体现的是抵押物权其二·“而典当关系中的绝卖条款却是规定到期不赎,典当物即为承典人所有,而不论其价值是否超过债务额”的观点是有失客观的。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补充:房屋租赁是一种用益物权
房屋典当的模板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典当合同
转典权人 简称甲方,原典权人 简称乙方,兹为典权经双方合意缔订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经出典人 同意,将其向出典人取得的下记典权转典与甲方,而甲方将典权转受。原典权标示
一、典物
二、典价
三、期限
四、典权设定登记
五、特约
第二条 前条转典期间自 年月日起满 年(不得逾越原典期限)。
第三条 典价 (不得超越原典价)。
第四条 于转典契约成立当日,乙方将典物全部移转与甲方占有收益使用。
第五条 转典期间内,甲方应负妥善保管之责,如有故意或过失致典物全部划一部分灭失,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 甲方对于典物为使用便利,非先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加以整修或添设等行为。
第七条 典权期限届满,乙方应备足
第三条所载原典价,向甲方赎回典物,而甲方应将典物负责回复原状,返还乙方各无异议。
第八条 典权存续期间,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典物为再转典,或让与及出租与他人。
第九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盖后生效,同时应向主管地政机关办理典权转典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应依民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典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转典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年月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合同备案房屋能否保全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合同备案房屋能否保全,怎样申请房屋保全第一项: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房屋典当的电子版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典当的电子版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典当合同
转典权人 简称甲方,原典权人 简称乙方,兹为典权经双方合意缔订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经出典人 同意,将其向出典人取得的下记典权转典与甲方,而甲方将典权转受。原典权标示
一、典物
二、典价
三、期限
四、典权设定登记
五、特约
第二条 前条转典期间自 年月日起满 年(不得逾越原典期限)。
第三条 典价 (不得超越原典价)。
第四条 于转典契约成立当日,乙方将典物全部移转与甲方占有收益使用。
第五条 转典期间内,甲方应负妥善保管之责,如有故意或过失致典物全部划一部分灭失,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 甲方对于典物为使用便利,非先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加以整修或添设等行为。
第七条 典权期限届满,乙方应备足
第三条所载原典价,向甲方赎回典物,而甲方应将典物负责回复原状,返还乙方各无异议。
第八条 典权存续期间,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典物为再转典,或让与及出租与他人。
第九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盖后生效,同时应向主管地政机关办理典权转典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应依民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典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转典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年月日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8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返还
[律师回复]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审结三农民城镇居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A是城镇居民,不符合购买农村房屋的条件,双方之间的房屋合同建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A返还购买的房屋及院落,三农民退还购房款,补偿A的维修建造费用。1998年6月,被告A为办企业,经某村原第十二生产队队长B介绍,与该村农民C、D、E口头达成买卖房屋协议,C房屋作价4500元、D房屋作价4400元、E房屋作价4500元,A给付房款后,C、D、E交付了房屋。A对房屋进行了修善,作为办公、工人宿舍、食堂所用。双方没有就买卖房屋办理过户手续。现C、D、E以A是北京城区的居民户口,不符合购买农村集体房屋的条件为由诉至,要求确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A限期腾退房屋。A认为购买C、D、E的房屋,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村委会同意,买卖合同应有效;已对房屋及院落进行了维修、扩建,投入了大量费用,不同意C、D、E的诉讼请求;并反诉要求C、D、E分别赔偿房屋增值及装修费用46407.1元、65000元、53669.32元。审理过程中,委托北京国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对双方买卖的房屋院落添置、修建附属物及新建房屋重置成新进行了作价。审理认为:原、被告间买卖房屋的宅基地为农村集体土地,被告系城镇居民,其不符合购买属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条件。原、被告均规避国家有关规定,在双方均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进行房屋买卖,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属无效合同。故做出上述判决。我国土地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进一步指出,“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农民经有关部门批评建造住宅,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组织所有。土地法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本案中被告A与农民之间买卖房屋,必然涉及宅基地的买卖,其与三农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依据我国合同法,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性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A购买房屋9年,对房屋已经过装修、改建等添附行为。司法鉴定部门对该房屋做出了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添附部分的价值判决由农民补偿给A。现在城镇居民有不少人喜欢到农村买房居住,认为农村有良好的空气环境,作为度假、居住的良好场所,所购买的房屋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果与出买方因房屋发生纠纷时,房屋买卖关系将被确认无效,可能会判决返还房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法典无证房屋是否可以确权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无证房屋是否可以确权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典当的范本是应该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典当合同
转典权人 简称甲方,原典权人 简称乙方,兹为典权经双方合意缔订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经出典人 同意,将其向出典人取得的下记典权转典与甲方,而甲方将典权转受。原典权标示
一、典物
二、典价
三、期限
四、典权设定登记
五、特约
第二条 前条转典期间自 年月日起满 年(不得逾越原典期限)。
第三条 典价 (不得超越原典价)。
第四条 于转典契约成立当日,乙方将典物全部移转与甲方占有收益使用。
第五条 转典期间内,甲方应负妥善保管之责,如有故意或过失致典物全部划一部分灭失,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 甲方对于典物为使用便利,非先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加以整修或添设等行为。
第七条 典权期限届满,乙方应备足
第三条所载原典价,向甲方赎回典物,而甲方应将典物负责回复原状,返还乙方各无异议。
第八条 典权存续期间,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典物为再转典,或让与及出租与他人。
第九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盖后生效,同时应向主管地政机关办理典权转典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应依民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典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转典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年月日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8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为什么物权法中无典当内容,典当制度难以取消
[律师回复]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对照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典当活动中所体现的质权和抵押权均属抵押物权。故『物权法』中无需另设关于典当制度的规定。另外,我对于1楼的某些观点不是很赞同其一·典和典当属于不同概念,我们不应将之混淆。

1)典的对象主要是不动产,典当的对象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2)典对不动产转移占有,典当对不动产不转移占有

3)典不需要支付利息(具体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典当需要支付利息和综合服务费

4)典主要是公民间行为,典当是典当行和当户之间的行为

5)典的期限较长(一般几十年),典当的期限短(一般不超过半年)

6)典体现的是用益物权,典当体现的是抵押物权其二·“而典当关系中的绝卖条款却是规定到期不赎,典当物即为承典人所有,而不论其价值是否超过债务额”的观点是有失客观的。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补充:房屋租赁是一种用益物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房屋租赁无合同是否有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房屋租赁无合同是否有效,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民事责任应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民事责任应如何认定
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当按照过错原则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61条、《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城镇居民买卖农村房屋合同中,因为农村房屋和相应宅基地为限制流转物,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城镇居民不得买卖农村房屋,对此买卖双方当事人都知道或者推定应当知道,故买卖双方当事人对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均有过错。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此类纠纷案件的缘起大多因为土地、房产的升值所诱发,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原因方面,主要是由于出卖方受利益驱动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而这种“好讼行为”极大地影响了买受人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不值得倡导。因此,在合同无效的过错认定方面,可以认定出卖人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
在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该说主要的损失在于买受人,因为其要退房另寻住处、影响其生活和工作;对于出卖人而言,则无多大的损失,甚至还可获得不小的经济利益。因此在赔偿损失处理上,可以根据出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则均衡双方的利益。具体在损失认定上,应当由出卖人赔偿买受人信赖利益损失,除缔约费用、履约费用和其他费用支出的直接损失外,还应适当地赔偿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丧失与他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而这些损失必须是基于信赖利益而产生的损失。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是基于永久性居住或收益的需要,用一定对价购买房屋所有权,双方对此是清楚的。现出卖人违反诚实信用主张合同无效,可以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在诉讼程序处理上,出卖人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返还房屋。受理案件后,认为可能认定合同无效的,应当向买受人行使释明权,告知买受人有可能认定合同无效,征询其是否就损失提出反诉请求。如果买受人坚持主张合同有效,没有提出反诉的,根据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案件中不得径行判决出卖人赔偿损失。应当在判决中阐明买受人就合同被确认无效致其信赖利益损失,有权另行主张权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民法典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否保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