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算欺诈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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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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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算欺诈吗,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算欺诈吗

一、民法典中不履行合同欺诈

民法典规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算是欺诈,而是属于合同违约,不履行合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有哪些

区别

1、行为人在主观目的上是不同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关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纠纷中,是没有这一要件的,合同诈骗的最后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占有后的财产转为他用或者自己挥霍,其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

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并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只是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由于外在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比如资金周转困难,购买的材料不能及时到位等等,客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所以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二者在主观方面的主要区别。

2、两者客观构成不同合同诈骗罪在客观表现方面,是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为要件,如冒用他人身份、伪造变造票据,开设空壳公司等等。

签订合同时,合同上所列的设备条件等,行为人是根本没有的,这些只是欺骗当事人的,为的是让对方在合同上签字。

在合同纠纷中,行为人不必冒用他人的身份或条件来欺骗对方,可能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行为人会夸大自己的能力或条件,虽然也有欺诈的行为,但较合同诈骗轻微的多。

例如:

某煤炭贸易公司在没有落实上游资源的情况下,为了营利即与人订立了煤炭买卖合同,在收到预付款之后,多方查找上游资源,仍未落实,但表示愿意偿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此案中,行为人虽在不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下与他人签订了煤炭买卖合同,但从整个过程来看,主观上并没有诈骗的目的,因此,不能认定为诈骗,而应当按合同纠纷处理。

3、行为人履行合同的态度不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因为其根本不具备履行能力,只是单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旦非法占有了他人财产,便会销声匿迹或者以任何理由推脱不履行合同,更不会归还财产或赔偿对方那个损失。

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都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并且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履行诚意和积极性,一旦给对方造成损失,当事人会愿意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不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并不属于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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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 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所谓管理包括: 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 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 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需方不提供担保的,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因为供方一旦交付货物,就失去了对货物控制的权利。 3、申请仲裁或向。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申请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而必须先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向人民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需方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之中选择一个,提讼。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物,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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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时怎样反欺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 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所谓管理包括: 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 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 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需方不提供担保的,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因为供方一旦交付货物,就失去了对货物控制的权利。 3、申请仲裁或向。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申请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而必须先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向人民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需方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之中选择一个,提讼。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物,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买方怎么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
1、交易标的要具体。如果交易标的是特定物,则要写明标的物的详细特征,比如型号、出厂时间等等;如是不动产,则要标明四至、面积、或门牌号等。
2、交易数量要明确,多或少的情况如何处理。在买卖合同实务中,有的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数量约定不是很明确,从而导致买卖双方发生歧义,比如说用“一车”、“一批”等字眼。再有最好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将标的物超出约定数量或少于约定数量的情况作一明确处理约定。
3、质量要有标准。合同签订时双方一定要对标的物质量作出约定,能样品封存的最好封存。对于种类物也要有级别或时限等标准。
二、买方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买方在履行合同中防范欺诈的主要措施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卖方交付的货物。买方在履买卖合同中防范欺诈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先行交付货物,然后买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卖方不先行交付货款,买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卖方迟延交货即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届满以后,才履行交货义务,买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卖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规定,在买卖支付货物价款之后,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履行买卖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明显恶化,有可能在将来买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买方可以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这种制度称为不安抗辩制度。如果卖方提供担保,则买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卖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买方可就卖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履行买卖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明显恶化,有可能在将来买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买方还可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的规定,在卖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买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卖方提交的货物质量有缺陷如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合,买方就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否则,往往使买方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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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履行部分合同算诈骗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履行部分合同算诈骗吗,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形式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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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需方履行合同时怎样反欺诈
[律师回复] 对于需方履行合同时怎样反欺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需方履行合同时怎样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款,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 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 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二、买卖合同常见欺诈手段
(一)伪劣产品替代履行法。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欺诈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钱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三)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法。供方本无产品或产品质量不合格,但为骗取货款,引诱对方签订合同,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合对方看过之后信以为真而订立合同,在对方作出履行之后,供方则不再对等做出履行,溜之大吉。
(四)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诱签合同法。一方当事人为了诱使对方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将自己的伪劣产品假冒为注册商标商品,对方由于信任注册商标商品而与之签订合同,在履行合同之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五)专利产品谎称法。当事人一方(供方)谎称自己的产品为专利产品或名优产品,利用对方信息不灵,交通闭塞,缺乏经验,对“专利”或“名优”产品的神秘感或信任感而使用权其陷入错误的认识。供方在对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合同,以推销自己的伪劣产品。
(六)盗用其他单位名称法。一方当事人通过非法途径盗取其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空白合同书,在对方当事人不知自己为无权订约人的情况下,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与对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获取对方当事人履行的钱或物。
(七)假单位欺骗诈法。所谓假单位,又称“皮包公司”,是指根本不存在或未经合法注册的单位。这样的单位没有注册资金、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经营管理设施,甚至连从业人员都有是虚假的。社会上极个别不法分子往往就是利用私刻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骗取营业执照成立所谓的“假单位”,然后冒充某单位董事长或业务经理的名义与被欺诈方签订合同,待对方做出履行或预付款项后,携带钱财逃之夭夭。
(八)虚假价格欺诈法。供方使需方在陷入错误认识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从中获取不法利益。这种欺诈手法一般是通过所谓的“大削价”、“大甩卖”、“大清仓”活动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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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履行合同时怎样反欺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
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所谓管理包括:
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
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
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需方不提供担保的,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因为供方一旦交付货物,就失去了对货物控制的权利。
3、申请仲裁或向。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申请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而必须先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向人民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需方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之中选择一个,提讼。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物,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需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需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需方履行合同时怎样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款,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 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 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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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卖合同常见欺诈手段
(一)伪劣产品替代履行法。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欺诈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钱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三)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法。供方本无产品或产品质量不合格,但为骗取货款,引诱对方签订合同,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合对方看过之后信以为真而订立合同,在对方作出履行之后,供方则不再对等做出履行,溜之大吉。
(四)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诱签合同法。一方当事人为了诱使对方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将自己的伪劣产品假冒为注册商标商品,对方由于信任注册商标商品而与之签订合同,在履行合同之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五)专利产品谎称法。当事人一方(供方)谎称自己的产品为专利产品或名优产品,利用对方信息不灵,交通闭塞,缺乏经验,对“专利”或“名优”产品的神秘感或信任感而使用权其陷入错误的认识。供方在对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合同,以推销自己的伪劣产品。
(六)盗用其他单位名称法。一方当事人通过非法途径盗取其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空白合同书,在对方当事人不知自己为无权订约人的情况下,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与对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获取对方当事人履行的钱或物。
(七)假单位欺骗诈法。所谓假单位,又称“皮包公司”,是指根本不存在或未经合法注册的单位。这样的单位没有注册资金、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经营管理设施,甚至连从业人员都有是虚假的。社会上极个别不法分子往往就是利用私刻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骗取营业执照成立所谓的“假单位”,然后冒充某单位董事长或业务经理的名义与被欺诈方签订合同,待对方做出履行或预付款项后,携带钱财逃之夭夭。
(八)虚假价格欺诈法。供方使需方在陷入错误认识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从中获取不法利益。这种欺诈手法一般是通过所谓的“大削价”、“大甩卖”、“大清仓”活动实现的。
合同履行时应该怎样反欺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 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所谓管理包括: 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 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 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需方不提供担保的,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因为供方一旦交付货物,就失去了对货物控制的权利。 3、申请仲裁或向。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申请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而必须先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向人民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需方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之中选择一个,提讼。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物,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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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履行部分合同算诈骗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履行部分合同算诈骗吗,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形式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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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供方履行合同时, 如何防止欺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 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所谓管理包括: 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 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 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需方不提供担保的,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因为供方一旦交付货物,就失去了对货物控制的权利。 3、申请仲裁或向。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申请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而必须先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向人民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需方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之中选择一个,提讼。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物,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供方履行合同时应如何反欺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 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所谓管理包括: 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 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 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需方不提供担保的,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因为供方一旦交付货物,就失去了对货物控制的权利。 3、申请仲裁或向。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申请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而必须先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向人民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需方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之中选择一个,提讼。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物,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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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还未履行算违约吗?
民法典中合同还未履行算违约吗,答案是肯定的,即如果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合同之后,如果是一方当事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的,此时就是可以认定行为人违约的,如果是认定为违约的,此时就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的违约责任的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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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什么属于民事欺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欺诈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应该通过哪种渠道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合同欺诈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隐瞒事实、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情况的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在被欺诈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变更因受欺诈而作出的违背其真实意思的合同约定。这里的合同约定包括合同整体或者部分,甚至个别条款。
如果对方欺诈手段严重,合同的签订或者履行都只是一个虚假形式,当事人的真实目的不是为了交易,而在于通过签订合同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属于诈骗,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因被欺诈、诈骗而签订的合同,仍然可以要求撤销或者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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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属于民事欺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欺诈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应该通过哪种渠道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合同欺诈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隐瞒事实、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情况的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在被欺诈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变更因受欺诈而作出的违背其真实意思的合同约定。这里的合同约定包括合同整体或者部分,甚至个别条款。
如果对方欺诈手段严重,合同的签订或者履行都只是一个虚假形式,当事人的真实目的不是为了交易,而在于通过签订合同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属于诈骗,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因被欺诈、诈骗而签订的合同,仍然可以要求撤销或者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买方应该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
1、交易标的要具体。如果交易标的是特定物,则要写明标的物的详细特征,比如型号、出厂时间等等;如是不动产,则要标明四至、面积、或门牌号等。
2、交易数量要明确,多或少的情况如何处理。在买卖合同实务中,有的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数量约定不是很明确,从而导致买卖双方发生歧义,比如说用“一车”、“一批”等字眼。再有最好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将标的物超出约定数量或少于约定数量的情况作一明确处理约定。
3、质量要有标准。合同签订时双方一定要对标的物质量作出约定,能样品封存的最好封存。对于种类物也要有级别或时限等标准。
二、买方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买方在履行合同中防范欺诈的主要措施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卖方交付的货物。买方在履买卖合同中防范欺诈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先行交付货物,然后买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卖方不先行交付货款,买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卖方迟延交货即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届满以后,才履行交货义务,买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卖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规定,在买卖支付货物价款之后,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履行买卖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明显恶化,有可能在将来买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买方可以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这种制度称为不安抗辩制度。如果卖方提供担保,则买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卖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买方可就卖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履行买卖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明显恶化,有可能在将来买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买方还可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的规定,在卖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买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卖方提交的货物质量有缺陷如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合,买方就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否则,往往使买方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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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延期履行合同也算违约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延期履行合同也算违约吗,约定违约金与法定违约金的区别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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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买方应该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
1、交易标的要具体。如果交易标的是特定物,则要写明标的物的详细特征,比如型号、出厂时间等等;如是不动产,则要标明四至、面积、或门牌号等。
2、交易数量要明确,多或少的情况如何处理。在买卖合同实务中,有的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数量约定不是很明确,从而导致买卖双方发生歧义,比如说用“一车”、“一批”等字眼。再有最好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将标的物超出约定数量或少于约定数量的情况作一明确处理约定。
3、质量要有标准。合同签订时双方一定要对标的物质量作出约定,能样品封存的最好封存。对于种类物也要有级别或时限等标准。
二、买方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欺诈
买方在履行合同中防范欺诈的主要措施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卖方交付的货物。买方在履买卖合同中防范欺诈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先行交付货物,然后买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卖方不先行交付货款,买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卖方迟延交货即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届满以后,才履行交货义务,买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卖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规定,在买卖支付货物价款之后,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履行买卖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明显恶化,有可能在将来买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买方可以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这种制度称为不安抗辩制度。如果卖方提供担保,则买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卖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买方可就卖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履行买卖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明显恶化,有可能在将来买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买方还可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的规定,在卖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买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卖方提交的货物质量有缺陷如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相符合,买方就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否则,往往使买方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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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履行合同时应该怎么反欺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方履行合同时如何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 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所谓管理包括: 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 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 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需方不提供担保的,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因为供方一旦交付货物,就失去了对货物控制的权利。 3、申请仲裁或向。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申请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而必须先申请仲裁。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向人民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需方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之中选择一个,提讼。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诈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取得依照合同约定供方交付的货物。其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货物,需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规定,在需方支付货物价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财产状况恶化,有可能在将来需方支付货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货物,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先行交货或提供担保,否则,需方拒绝履行自己支付货款的义务。如果供方提供担保,则需方就须先行支付货款。供方提供担保后在货物的交付期限届满仍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担保执行,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需方还可以基于情势变更规则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货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缺陷,需方应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货物价格;交付替代货物;拒收或退货,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需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需方要及时向人民,并适时申请财产保全。供方骗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供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 5、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供方协商,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协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及相关司护稜篙谷蕻咐戈栓恭兢法解释规定,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表示的行为。民事欺诈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是民事行为无效,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中规定,合同中存在欺诈等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况,还需侵害国家公共利益,不然仅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规定,经营者在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经济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合同纠纷,有些是民事不诚信行为,有些却又是犯罪行为,那么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相同点是:都有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存在,不管是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法律上最终都是无效合同。两者都采用欺骗方法,包括捏造事实、歪曲事实和隐瞒事实真相等,意图使对方陷入错误而处分财产,主观上都是故意,其目的都是非法取得对方付的“标的物”。
但是两者在细微之处,还是存在区别:

一,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包括履约的现金、固定资产、产品、债权等,如果没有,则涉嫌诈骗的故意明显

二,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积极履约行为,正常的市场交易,履行义务一方会为履行义务积极筹备,如果毫无准备,则涉嫌诈骗的故意明显

三,当获得骗取的资金或者物品之后,是正常的市场运作,还是隐匿、转移,挥霍,如果不是,则涉嫌诈骗的故意明显
应注意,判断属于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不能单纯从某一方面去确定,应该综合全案信息的判断才是准确、客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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