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后是否可以起诉侵权人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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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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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申请工伤后是否可以起诉侵权人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申请工伤后是否可以起诉侵权人

一、申请工伤后是否可以起诉侵权人

1、工伤是由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工伤获得工伤赔偿后,是可以提起侵权诉讼的,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2、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二、如何处理

工伤事故纠纷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其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只要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首先应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工伤保险责任的优先适用原则,而对未参加工伤险的企业和用人单位,《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也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工伤职工有权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向劳动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不能解决的,受害人可以提出的诉讼请求:

1、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法院一般按工伤保险优先适用原则进行判定。

2、请求工伤保险待遇,法院一般以《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予以判决。

3、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当以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作出判决。

因第三人的过失而造成用人单位受雇者受伤亡的情况,受害人主张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依据民法和劳动法获得双份赔偿。

以上就是小编对“如何起诉传销罪才能立案”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工伤是由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工伤获得工伤赔偿后,是可以提起侵权诉讼的,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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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从2010年4月份以来,以刘某某夫妇、姚某夫妇、刘某等人为首的某某小区业主十余人为达到个人目的,在某某小区以贴大字报、口头宣传等方式对某某小区业委会及其成员、某某物业公司大肆污蔑,任意丑化、侮辱。比如张贴小字报:顺口溜《好消息》、《业主合法权利,社区无权干预》、《告某某小区的业主朋友们》、《给某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公开信》等等与此同时,他们还非法筹备成立新的业委会,视已合法成立并备案的业委会为敌人。姚某等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力某某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严重干扰了某某物业公司的工作秩序,也严重影响了作为某某物业公司总经理的被告的工作。
姚某等人的闹剧搞的某某小区乌烟瘴气。应广大业主强烈要求,某某小区业委会、某某物业公司于2010年8月分别向当地居委会、派出所、街道办、区房管局等单位反映,要求制止姚某等人的行为。2010年9月10日,当地社区居委会发出通告,批评了擅自成立业委会筹备组等违法行为派出所也多次到小区,对筹备业委会等行为予以劝阻、制止。由此,姚某等人与小区业委会、某某公司、被告本人关系愈发紧张。
2、姚某等人上串下跳,不遗余力要搞乱业委会、赶走小区物管某某物业,引起了一部分有主见的业主的警觉,不少人怀疑姚某等人收受其他物管企业的好处。
作为年近七旬的退休教师,原告姚某不是安享晚年平静幸福生活,而是纠集一些年轻人搞什么推翻旧业委会、筹备新业委会、赶走现有物管、引进其他物管等事情。为此,姚某身体力行,积极参加所谓的维权活动,诸如广发传单、召开会议、举办展览、张贴大字报等方式。一些业主眼见其干劲冲天,也卷入这些无聊的活动中去了还有一些理智的业主非常反感原告等人行为,并且怀疑原告等人这么做的动机。一些消息灵通的人就传言,说姚某等人是受了三德物业公司老总的好处,目的是协助三德公司进驻小区,以代替现有物管某某物业。由于这些业主的怀疑合情合理,所以,从2010年6月份,某某小区就传遍了,说姚某等人得了别的物管公司的好处,要赶走现有物管,所以才会这样用心用力地搞。至于该消息最早出自何人之口,无法查清。对此,有某某公司工作人员从小区布告栏揭下的,署名为“广大业主”的《提醒》(时间2010年4月29日)、署名为“某某小区正义的业主”的《强烈》(时间2010年7月15日)、署名为“一位知情的业主”的陈述(时间2010年7月28日)、署名为“某某小区受骗业主”的《揭开秘密》(时间2010年8月15日)、署名为“业主义见”的《忠告》(时间2010年10月),以及被告拍摄的上述小字报被张贴情况的照片等为证。
3、原告等人设计陷害被告,欲使被告形象遭贬
原告姚某辛辛苦苦要赶走某某物业,辛辛苦苦要筹备成立新业委会,眼见一样也没有成功加之群众纷纷传言原告等人另有企图,说原告等人收受他人财物。原告又急又恼,便设计陷害某某物业的总经理,也就是被告。其故意让刘某与被告谈话谈话中又故意设计有关姚某的事情谈话内容又做了录音。原告欲达到陷害他人,可谓煞费苦心。
商标侵权处罚申请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要求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请人集团有限公司始创于年月日。其拥有的“”文字图形组合商标于年月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准使用于第25类商品。经过长期使用与宣传,现该商标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显著性,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相关公众早已经熟知并认可。皮鞋也先后荣获“”、“王”等称号。 近年来,随着我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高,故有不法厂商无视国家法律规定,擅自采用傍名牌、打擦边球等手法来攀附我司“”驰名商标声誉,进行不正当竞争。 经查,贵辖区内铺位突出使用“(集团)”为字号,其内销售(意大利)皮鞋,突出使用“”文字及图案。此类产品非我公司生产或授权生产的“”产品。这些行为足以给相关公众造成市场主体的混淆及商品来源的误认、误购,不仅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已严重侵犯了我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其理由如下: 一、我公司无论企业字号或“”组合商标都属注册在先,依法享有在先权与专用权,且我公司从未授权上述企业、销售商使用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 二、侵权人作为同业经营者,明知我公司“”商标是驰名商标,仍通过“搭便车”的方式实施侵权行为。其行为使消费者误认为所售产品与我公司存在某种联系,其傍名牌、盗用名牌声誉的动机极为明显,有悖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申请人认为,侵权人销售仿冒产品并利用店面装潢、货架、价格标签和销售票据突出使用“”或“某某”文字和图形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在店面招牌上使用带有“”字样的企业名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请求贵局从速查处,在依法对销售商、生产商做出罚款、没收侵权物品处罚的同时,责令限期拆除标有“”文字及图形的店面招牌和货架装潢,责令生产商在产品和产品包装上停止使用带有“”文字的企业名称。 注:相关证据材料附后。 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停止侵害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什么情况下停止侵害 加害人一直威胁受害人,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其停止不正当行为。 排除妨碍责任的构成要件 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 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状态。与停止侵害的主要构成要件不同之处在于:一为动态,一为静态。 妨碍状态多为行为造成的,例如,堆放[2] 影响通行;违章建筑物妨碍相邻一方通风、采光;在他人建筑物上设置广告;将有害液体泄露在他人使用的土地上等。妨碍状态也有自然原因形成的,例如树根蔓延至相邻一方的土地。 2、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 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是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同约定,缺乏合理性。有些妨碍同时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塔吊因超负载掉下,破坏了他人的房屋,并阻塞了通道(排除妨碍是的责任方式,不直接涉及因妨碍同时造成的赔偿损失责任);有些妨碍是给他人造成不便。认定妨碍状态主要是看妨碍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轻微的妨碍是社会生活中难免的,不承担排除妨碍责任。妨碍状态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应当结合当时当地人们一般的观念判断。 解释 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 强制执行 (法律术语) 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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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年内未申请的是否能够起诉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工伤一年内未申请的是否能够起诉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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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如何申诉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消费权益遭受侵害的申诉程序 申报范围: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资料,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申诉或对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4、《工商行政管理所受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 5、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移动电话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山东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山东省家具产品销售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 所需资料: 1、书面申诉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1)消费者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依据; (4)申诉的日期。 2、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发票、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卡等)。 3、商品质量状况难以凭感官确定的,消费者应当提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书。 承诺期限: 1、能当天解决的当天解决; 2、当天解决不了,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解决(需要调查或送检取证的例外); 3、对来信来函的申诉举报,自接到申诉举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诉人。对受理的申诉举报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调查、处理或提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4、对消费者纠纷的调解自收到消费者申诉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收费标准:有关消费争议的商品检验费用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用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支付或者由消费者先行支付,责任确定后,依法按责任情况承担。
申请专利侵权的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专利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专利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 2、民事诉讼状; 3、如果专利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 4。如果专利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缴纳相应担保金; 5、专利权人的权利证明,主要包括:专利权证书,包括授权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该专利权如经历无效或撤销程序,且对专利文件进行了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行查决定。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则需要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证明该实用新型具有专利性的检索报告;专利仍在有效期的证明,如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权人与专利权人作为共同原告一同提交侵权诉讼的,还应当提交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6、被告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证据,主要包括:侵权人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即侵权行为的直接证据;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被控侵权产品,则可以先提供诸如被告在报刊上刊登的销售其产品的广告,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间接证据,再以其他方式获得侵权的直接证据;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和使用者明知该产品是侵权产品而仍然进行销售和使用的证据;原告就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人专利权利要求书进行的对比,说明其技术特征如何落入了权利人专利的保护范围,从而构成对权利人专利权的侵犯。 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如果侵权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
如何申请商标侵权诉讼,商标侵权诉讼诉前禁令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侵权诉讼的诉前禁令的程序是怎么样 这是为了更有利于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制止侵权行为而作出的规定,一是,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措施;二是,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上述规定中,关于诉前禁令、财产保全措施、证据保全措施的内容,都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有积极意义,是立法上的新的进展。 证据是决定案件结果的重要因素,权利人对侵权证据收集的是否全面、准确、充分,直接关系到最终的事实认定和裁判结果,也是计算损失赔偿的主要依据,起到切实维护商标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因此,收集证据是提出商标诉讼前非常重要的一步。 首先,应提供证据证明商标权归属的权属证据。 其次,诉讼所需要的证据,除了被告的促销宣传材料、产品样品或照片、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工商立案材料、处罚材料等侵权证据外,作为提出诉讼主张赔偿的原告,还要提交损害赔偿证据及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这将决定 最后的赔偿金额。 而为了确定侵权人和诉讼的管辖机关,原告还要提供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 权属证据、侵权证据、损害赔偿证据、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都是提出诉讼的基本证据,因此这些方面的证据要注意收集。 另外,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收集的证据内容及取证手段应合法,不能采取暴力、威胁、欺骗、引诱、收买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也不能提供虚假的、伪造的、无证明力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而为了确保证据的证明力,还要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各个证据之间要有某种客观的联系,相互印证,而不能相互孤立的、相互矛盾,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证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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