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房屋拆迁有什么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三、农村申请宅基地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提供的资料:
1、建房户关于使用宅基地的申请。
2、《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或《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
3、村、组已履行张榜公布的证明材料。
4、属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须提供城建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5、属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须附违法用地处理结案材料及落实情况。
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供耕地占用税缴费凭证。
拆迁之后是会涉及到一笔土地补偿费,这笔费用会结合当地的征收政策来确定,一般在拆迁时房屋的价值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是分开的,宅基地补偿会归村集体所有,再由村集体组织发放给各户,所以,对于补偿都是有规定,不同的项目所存在的补偿费就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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