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为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
在若干年前,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是将三者险作为强制保险的,若不投保此险种,机动车就无法上牌照,据了解,有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保障第三者最基本的医疗,有助于社会稳定。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这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
自从交强险出台后,三者险的身份就发生转变,它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虽然是非强制性保险,但大多数车主还是不会让自己与这一险种擦身而过的。
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未来的有车生活到底会怎样根本就是预料不到,只有投保三者险,才能让受害者得到有效的保障,才能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
在这里要提醒一下,故意造成的损失是不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内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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