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下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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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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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转让的,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就是俗称的二房东。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3、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4、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等等。
哪种情况下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一、哪种情况下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转让的,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就是俗称的二房东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4、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5、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以上六种情况,明显就是针对不良房客,所以大家在祈求遇到好房东的同时,自己也要做好租客,互相尊重才能形成良好的租赁关系。

一般而言,合同从签订之日就开始生效的,所有合同当事人都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主动履行义务。法律没有给予房东任意解除权,因此,当合同成立,房东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二、遇到房东违约怎么解决问题

1、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2、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坚持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坚决维护自身权利。如果房东拒绝按照租赁合同履行义务。承租方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向房东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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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下房东能够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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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事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有几种
[律师回复] 事实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企业、公司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企业、公司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企业、公司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企业、公司经济性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这种情况也不是经常发生的,本文也不作过多关注。在经营管理中,公司、企业一般主要依据以上第1种和第2种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除以上情形外,企业、公司不得与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做到正确辞退员工,律师建议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企业、公司首先要有明确具体的岗位“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与有过错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制度和事实依据。
企业、公司应当提前制订详细、具体和实用员工手册,该员工手册即要保证方便企业、公司对员工管理,又要保证能够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要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事实的证据。
3、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辞退的合法性,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首先,企业需要充分的证据。如企业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其合法性就无法得到仲裁机构和法院认定,因此,证据确凿是企业、公司合法解除合同的基础。其次,企业、公司的规章制度往往是合法辞退员工的关键。最后,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以及工会的预先告知问题等。
总之,企业、公司只能依据法律规定,才能与员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经济损失,才能降低用工成本,保障生活经营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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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哪种情况下房东能够解除合同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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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被行政拘留,但是期限还没有到就被提前解除了,那么这种提前解除行政拘留可能吗?
[律师回复]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拘留可以提前解除,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是否批准由拘留决定机关决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2、《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七条 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
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第二十八条 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有关担保人和保证金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不归的,由拘留决定机关负责带回拘留所执行拘留。
第二十九条 被拘留人提出举报、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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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出售一套房子,目前房价飙升,我想解除买卖合同,请问哪种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及解除条件?
[律师回复] 解除买卖合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为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而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为约定解除。
  一、合同的法定解除
  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了五种情形,只要符合任意一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协议解除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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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有关于赡养的问题咨询我,我对这方面也不是很清楚,请问赡养关系的解除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赡养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是并不代表任何情形下都一定不能解除。
本人在百度回答网友提出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曾经多次遇到有网友因受父母遗弃(不抚养)而提出的能否不予以赡养问题。对此问题,绝大多数回答的网友坚持子女对父母有无条件的赡养义务。本人对此十分不赞同,而且这也与法学界学者主流观点和部分合理司法实践背离。这些网友其实是拘泥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没有深刻地体会认识法律的精神。
绝大多数法学学者都认同如果父母对子女有虐待、遗弃、严重犯罪等严重伤害父母子女亲情的行为,则原则上丧失了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除非得到子女的宽恕或已经对子女采取了重大的补救措施。但是如果是父母因为生活困难或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则子女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司法实践中一部分司法部门也认可这种要求
你丈夫的情形就属于父母遗弃的情形。可以上法院起诉要求不赡养你丈夫的父母。但是你要有心理准备。因为没有法律规定,因此尽管法学理论和部分司法实践支持这种做法。但是是否会得到支持还是要取决于法官的素质。法官如果只是拘泥于法律现行规定,那就得不到支持。
解除亲戚关系的协议是无效的。当代社会法律不允许解除亲属关系。
即使法院不支持你们要求不赡养的要求,也不可能要求由完全你们承担赡养。因为赡养要考虑当事人的赡养能力和实际生活需求。而且你丈夫的兄弟姐妹也有义务赡养。
哪种情况下承租人能解除租赁合同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以解除情形的种类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体现,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解除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里的“承租人”应当扩大解释为包括承租人之共同居住人,共同使用人等等与租赁物的安全程度有利害关系的人。
在一般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存有瑕疵仍购买的,一般应免除出卖人的责任并不允许买受人解除合同。但在租赁合同则不能因此而不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承租人既然明知租赁物存在有危及安全或健康的瑕疵,仍执意租赁该物的,虽然可以允许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以前如发生因租赁物的危险所致损害时,承租人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承租人明知这种危险性的存在仍要租赁该物,应认为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因此对损害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的部分毁损、灭失并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或者只是部分地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还不足以影响整个合同目的的实现的,承租人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原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合同。
就该法律规定的目的而言,是为保护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人的利益,为了使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不因与承租人无法定继承关系而在其死后骤然无所依靠。这既然是一种授权,该同居人自然可以选择。如其认为其无须受此种保护和特别照顾,自得不继续该租赁合同而解除之。承租人之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因依其与承租人关系可以取得承租人地位,因此可以解除合同。
4、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在这种情况下可减少或不支付租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是否可解除合同?应当认为,合同可否解除,关键不在于是否存在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情形发生,而在于这种主张是否确实已经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导致合同的目的无实现可能。如果出现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承租人当然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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