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赔偿款怎么算?
1、房屋拆迁赔偿款的计算方式为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加上搬迁费,再加上安置费等的补偿费用。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国有土地拆迁中怎么获得拆迁补偿
(1)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首先,厂房、办公楼等房屋的补偿标准同上面的一样。
其次,土地方面补偿。因为是划拨取得,因此征收时政府不需要再退还出让金。但是,同上面一样,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因征收导致土地使用权丧失的,应当给予土地方面的补偿。
(2)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拆迁律师介绍说同时退还土地出让金: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因此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政府提前收回的,对于多收取年限出让金的部分应当退还。同时关于收回的补偿:而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该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主要依据该片土地开发情况、市值等情况来确定。
(3)因企业改制、购买厂房房屋等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对拆迁补偿协议不服怎么办?
1、对拆迁补偿协议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
(1)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
房屋被拆迁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根据规定,之后政府已经作出了房屋有拆迁的决定,拆迁方才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拆迁。被拆迁方若是不清楚房屋的拆迁决定是否真实,可以询问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确定自己的房屋确实属于拆迁范围之后,可以与拆迁方协商确定补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