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遗嘱公证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1、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审查
1、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2、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四)出具公证书符合下列条件,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其实如果想要把自己的房子通过遗嘱的形式留给儿子的话,不是必须要到公证机构去办理遗嘱公证的,老人家也可以自己写一份遗嘱,如果担心遗嘱的格式不对而无效的话,也能够到律师事务所,让律师代写一份房产遗嘱。
遗嘱并不需要公正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只要是定义了遗嘱,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有公正的话,将会产生更足的法律效力,并且他人不能够对公正遗嘱进行否定,办理公证遗嘱之后,则会对子女的继承权保护产生非常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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