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要交房产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如下:
1、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
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1]
3、征收期限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4、征收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
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要征收房产税的当然不是只针对业主所购买的商品房,只要是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不管将来房子是作为商铺、写字楼还是其他任何类型的都要依法交纳房产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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