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纠纷仲裁裁决书中的诉讼期限是多长

最新修订 | 2024-09-05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物业费纠纷仲裁裁决书中的诉讼期限是多长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物业费纠纷仲裁裁决书中的诉讼期限是多长
<但物业公司未尽防范及提醒义务的,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形成事实物业服务关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要求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费5.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6.在业主委员会具备合法手续和授权的前提下;">1.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共用部分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致业主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共有部分在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一定比例的收益3.业主虽因不可抗力遭受财产损害,但物业公司未尽防范及提醒义务的,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形成事实物业服务关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要求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费5.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6.在业主委员会具备合法手续和授权的前提下,对于特定事项具有原告的资格和诉讼地位7.产业园区内享有建筑物独立产权的企业仍受产业园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约束8.业委会有权通过司法途径与物业管理公司解除合同,业委会执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事宜需以业主的表决结果为据9.前期物业管理费的调整须经“双过半业主”同意10.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应基于正当理由,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11.业主以未损害其他业主公共利益为前提利用建筑物专有部分的,物业管理企业无权干涉12.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得票最多但未达到“双过半”的物业管理人签订的临时物业管理协议有效13.物业交接是物业服务合同的附随义务14.业主委员会对外具有代表权,其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委员会是否正确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并不影响其对外代表权15.物业服务企业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业主共有停车位进行管理的,不因管理行为当然获得收取停车费的权利16.未实际占有物业业主无拒付物业费但享有收益的抗辩权17.补充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变更后特殊条款与主合同其他一般条款发生冲突时,特殊条款效力强于一般条款18.物管相对独立小区业主诉请变更物业费标准应获支持19.无特别约定情况下,物业管理人对业主室内财产丢失不担责物业借用合同纠纷发生之后,首先应该考虑进行双方的协调,协调之后能够和解可以协调的情况进行处理,如果不能和解,可以向有关的机关申请仲裁,请求第三方介入纠纷的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物业费纠纷仲裁裁决书中的诉讼期限是多长
一键咨询
  • 145****5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4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8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0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2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3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5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6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0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物业费纠纷仲裁裁决书中的诉讼期限是多长
物业费纠纷仲裁裁决书中的诉讼期限是三年。物业和业主之间都会商定好物业合同,业主到规定期限就必须按时缴纳物业费,若因为中途发生什么特殊情况,业主没有缴清物业费,物业可以对此提起诉讼。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朋友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工作性质要经常出差的,后来在出差的过程中出了事故,想要知道的是申请工伤仲裁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
[律师回复]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30日,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年。
2、更是资格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和《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对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6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仲裁裁决是仲裁调解书吗
仲裁裁决书不是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从送到当事人手中以后就发生了法律效力,但仲裁裁决书一般要15天以后才正式生效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能接受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仲裁庭才会出具调解书,双方不接受调解的才出具仲裁裁决。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商事仲裁审限最长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对于商事仲裁审限最长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仲裁法》第74条的规定,商事仲裁时效适用相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9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力,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仲裁分为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两个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74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纵观中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并未见涉及商事仲裁时效的特别规定,由此,依照《仲裁法》第74条的规定,商事仲裁时效适用相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9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仲裁调解书算不算仲裁裁决?
仲裁调解书不算仲裁裁决,仲裁的调解书和仲裁裁决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和提起诉讼的权利方面都是存在着差异的。前者是从送达之日起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后者的话是15日。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你好,我想起我下您关于去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审限是多长时间的,我跟前公司有辞职的时候经济纠纷所以我申请了仲裁现在他们联系我愿意赔偿了所以我想申请撤销请问下期限是怎样的?谢谢
[律师回复] 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基石,是使仲裁程序启动、运行并由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的原动力。基于此,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仲裁程序合法性、仲裁裁决具有可执行性的根本保证。
  仲裁协议与仲裁裁决的撤销之间具有简单而直接的关系,即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无效或失效,因使仲裁丧失了其存在的基础,故经仲裁当事人的申请必然产生仲裁裁决被撤销的后果。按照国际商事仲裁公约及我国商事仲裁立法的规定,法院在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如果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当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我国仲裁法没有明确重新仲裁的具体情形,这是因为,在理论上,重新仲裁是为了弥补仲裁程序中的瑕疵而设定的,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失效而使仲裁程序及仲裁裁决失去了存在的法律基础,是不可能通过重新仲裁来弥补的,因此只能撤销仲裁裁决。
  总之,有无仲裁协议是构成仲裁裁决能否被撤销的因素,且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及失效必然导致仲裁裁决的被撤销。从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被撤销之间这种单一定向不可逆的关系,我们可以得出仲裁裁决的被撤销,并不能一概逆向推出是基于仲裁协议无效或失效产生的结果。但是,如果仲裁裁决的被撤销是基于仲裁协议的无效或者失效,甚至根本没有仲裁协议造成的,那么,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就必然要重新确定纠纷解决方式,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59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人事仲裁裁决书格式
申诉人(被反诉人):委托代理人:被诉人(反诉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案由: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等争议。申诉人诉称。被诉人辩称。申诉人就反诉请求辩称。判决决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你好,我们公司有很多应该给我们员工的福利待遇都没有执行到位,我们跟领导协商了好几次都没有得到解决,上个月我申请了劳动仲裁,这个星期公司领导开完会赔偿了我们所有的应得利益,我打算申请撤销裁决,请问一下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审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1】当事双方不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去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当事双方是劳动关系,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的,用人单位应该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
【2】根据《仲裁法》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根据《仲裁法》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执行期限一般为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仲裁强制执行期限 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 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年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从2008年4月1日开始,根据2007年10月28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延长到了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手续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执行。由于我国人民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实行级别管辖,因此,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 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正本)、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者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规定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被执行人在国外的,按其所在国的规定提交材料。 最后,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依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向外国的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按该国的法律规定处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仲裁裁决书怎样制作
1 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2 申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3 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4 裁决的结果及费用的负担(5 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纠纷 > 物业费纠纷仲裁裁决书中的诉讼期限是多长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