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土地补偿款多少一亩?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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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律规定土地补偿款多少一亩,应当是根据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确定的。因为在确定土地的补偿款项的时候,是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的状况,还有就是土地原来的用途以及土地原来的产值,然后来综合的进行认定的,如果是属于对于耕地进行征收的话,就是按照上述的标准来确定。
法律规定土地补偿款多少一亩?

一、法律规定土地补偿款多少一亩?

法律规定土地补偿款多少一亩,应当是根据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确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以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并预存入人社部门专门的代保管资金账户。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邻近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全省平均水平看,此次调整成果全省水田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每亩36014元,提高了6755元;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等平均标准每亩不低于36014元,提高了6755元;旱地及宅基地平均标准每亩不低于24129元,提高了4525元;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标准每亩不低于12605元,提高了2364元;未利用地平均标准每亩不低于7203元,提高了1351元。增幅均为23.09%。

二、征地补偿费用有哪些

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比较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土地征收的补偿的标准,可能是需要到当地来综合的进行确定,因为各个地方的,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都不是统一的,毕竟每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的状况也不一样。具体应当给予公平的合理的补偿,这样才能够保证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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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秒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在承包方与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方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倘若没有切实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转让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  
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退包的原因是这些农户因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打工,自己无力耕种又不愿交由其他农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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