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承认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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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承认,那么公安机关等,需要收集除了犯罪嫌疑人口供等的其他证据。根据规定,物证、书证、以及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明特定的犯罪嫌疑人犯罪了的证据。若是依旧不知道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承认怎么办,可以阅读本文。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承认怎么办?

一、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承认怎么办?

1、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承认,那么公安机关等,需要收集除了犯罪嫌疑人口供等的其他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应该由司法机关来举证证明其已经构成犯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同时根据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可以作为证据吗?

1、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可以作为证据。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犯罪嫌疑人认罪和不认罪的后果是什么?

认罪的可能后果为刑罚减轻,不认罪的可能后果为从重处罚。

1、认罪的可能后果为刑罚减轻

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

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

2、不认罪的可能后果为从重处罚

当事人的言辞证据是需要其他物证形成证据链条的,不是当事人承认不承认的问题。

如果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而犯罪行为人死不认罪,也不能影响定罪,反而影响量刑。法院法官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酌定从重处罚。

有些犯罪嫌疑人会直接认罪认罚,有些犯罪嫌疑人会否认对罪名的指认。至于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承认怎么办,从刑事法律规范来看,不管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公安机关都需要收集之相关证明特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了的证据,对于证据充足的情形,需要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如果还存在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承认怎么办相关的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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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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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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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群众扭送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证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群众扭送犯罪嫌疑人的需要办理哪些程序 公民扭送是不需要办理传唤之类的手续,但是要在讯问嫌疑人的笔录中注明其是如何到案的,另外再询问扭送的群众一份笔录,辅助印证嫌疑人是如何到案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通缉在案的; 3.越狱逃跑的; 4.正在被追捕的。 公民把具有法定情形的人抓住后,立即送交公、检、法机关处理。因此无论任何人抓住以上人员以后都不得拖延不交,擅自拘禁或非法审讯。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对于公民扭送来的人都应当接受,并且应当立即讯问,然后按照公、检、法机关的管辖分工,决定由谁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十不属于自己管辖但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如果发现不够拘留或者逮捕条件的,应当向扭送的公民讲明情况,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然后将被扭送人释放。 同时,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告诫被扭送人不得对扭送群众实施,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公、检、法人员对于扭送有功的人员应当予以表扬、鼓励,以弘扬正气,鼓励群众同犯罪行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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