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接受公司培训算不算上班?
培训算上班时间,那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义务,接受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用工之日指劳动者开始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日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培训,劳动关系自劳动者参加培训之日起建立。另外,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员工培训的,只要超过劳动者正常上班的时间,是算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足额支付其加班费的。
用人单位为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而对特定劳动者进行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是符合现代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必要举措。只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就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毕业生实习期间能建立劳动关系吗?
当事人是通过用人单位的校园招聘入职,在未毕业期间视为未成立劳动关系,当事人取得毕业证后具备劳动主体资格,并为该公司工作,双方形成劳动关系。
实习期看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其实以是否取得毕业证为准。未取得毕业证视为勤工助学,和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取得毕业证后,具备劳动者资格,继续和用人单位保持工作状态视为具备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相关的规定。
三、员工入职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为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综上所述,员工入职后,公司往往会组织对新员工培训,在这个培训期内,也算上班,公司需要正常支付工资报酬。公司如果就特定岗位提供培训,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员工离职违反服务期规定,需要向公司赔偿一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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