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8-12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7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重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重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一、重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况下,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的标准,以及事由来要求赔偿,但涉及到劳动者存在严重失职的行为,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变相理由来辞退员工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公司如何合法辞退违纪员工

1.依照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如果一家公司在其日常的生产经营中,忽视本公司的既定规章制度,那么很可能会产生麻烦。员工会据此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没有按照规定而违规解除与其劳动合同的责任。因此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或人事主管一定要对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加以贯彻必要时还应该进行培训。此外,要把这些规章制度讲解给每位员工且确认每位员工都收到这些规章制度的书面内容。

2.在解除劳动合同前要经过仔细调查

提起调查程序的起点相对来说要比较低,当公司确认员工违反了相关公司规定、指引、规章或是程序,具体负责人员就应该启动调查程序。如果违纪情况非常严重,那么就要在调查结果出来以前,中止该员工的工作并最终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3.调查的时间观念也要加强。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没有及时、彻底调查会造成延误时间及纵容员工的假象。同时,如果不及时处理,会造成以后在其他员工遇到类似情况时,更加难以处理。

4.在解除劳动合同以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备用方案

5.在如果不是必须采取解除合同作为惩戒措施时,可以考虑一些其他选择。口头及书面的警告或是中止工作都是可行的方案。然而要确保公司所采取的措施在处理相同违纪行为时要具有连贯性和一致性。如果可行应该在采取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该员工改正的机会。实践中,公司更要认识到要努力帮助该名员工改正错误,因为员工的流失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最大的成本支出。因此公司可以在该员工的表现不符合公司的期望值时帮助其改正,这样可以省掉大量的财力和人力。

6.仔细斟酌解除合同合同的程序

要多花一点时间来研究斥退违纪员工程序中的步骤和细节,仔细研究公司的决定并以公司的规定为依据。在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前咨询律师意见,而不是在其后。

7.做好每名员工的日常档案工作

在解雇一名员工前,用人单位要确认“这名员工的不良工作表现记录是否完整”。该员工档案应当包括其以往工作表现评估,与该名员工讨论其工作表现的工作记录以及采取的任何改进措施。不要在解雇该员工的时候,发现该员工档案里的材料只有一小部分,且有关该员工的工作表现纪录为良好,这样就会造成用人单位在潜在诉讼中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

8.在进行解雇谈话时要考虑细节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会过多考虑到解雇的程序反而忽视了一些重要的细节。通常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公司什么时候宣布解除违纪员工劳动合同?不要等到每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才去解雇这个员工,如果确实需要与这个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马上去做。等待只能产生更多的麻烦。

参加的人员有哪些?除了人事主管或是负责解除劳动关系的管理人员,其他必要人员的在场会在以后成为非常重要的证人,这点非常重要。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从全文叙述可以得知,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有: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进行赔偿的,当用人单位违规辞退员工的,需要以二倍的经济补偿来进行赔付。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重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重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0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6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5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5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3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0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0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重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如下:第一为经济补偿是按照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二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重庆公务员辞工后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提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9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单位能否辞退严重违纪员工
单位可以依法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以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条件:应有规章制度作为依据。用人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或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你好,我是重庆在浙江的务工人员,女儿在重庆老家上学,可以去当地申请公租房吗??需要什么文件?谢谢
[律师回复] 不可以,你本人得在重庆
申请重庆主城区公租房,申请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申请重庆公租房经过所需要的程序如下:申请公租房要经过以下程序:申请――初审――复审――公示轮候――摇号配租――签约入住。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方式有:申请人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公租房。
(1)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2)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3)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9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重庆市出差人员伙食费标准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    1.事业单位副市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天50元调整到7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70元调整到90元。    2.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40元调整到60元。    3.局级以下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20元调整到4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    4.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工具及交通费开支标准   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仍严格按照京财行()1384号文件第二条执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在1500公里以上或出差任务紧急的,市级单位经局级领导批准,区、县级单位经区、县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   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    三、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 区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区由16元提高到3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区计发伙食补助费)。    四、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及各单位召开的订货、配件、物资分配、产品验收、鉴定、评比和小型调查研究会等,其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原则上应由主办单位统一支报。如主办单位无法报销的,凭主办单位开具的收据在包干范围内据实报销。有关会场租赁费、会议公杂费、材料费、空房费等均由召开会议的单位开支。凡乘坐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参加会议的人员途中只发放伙食补助费,不再发给住宿费,凡乘坐飞机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再发给任何途中补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重组后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进行改制重组之后,辞退员工,需要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与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密切相关,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越长,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重庆退休人员抚恤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重庆市非因公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重庆市非因工死亡待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文号:渝府发〔2008〕97号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死亡善后工作,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企业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和退休(职)人员(以下统称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后,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调整办法及标准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者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 三、资金列支渠道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其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二)企业在职职工及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范围人员的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由所在企业支付。 四、执行时间2008年10月1日及其以后死亡的企业职工,其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42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 五、其他 (一)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本通知施行后死亡的,比照本通知规定享受丧葬费及一次性救济金;本通知施行前死亡的,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比照同时期企业职工死亡相关待遇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二)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规定参保,养老待遇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人员,本通知施行后死亡的,比照本通知规定享受丧葬费及一次性救济金;本通知施行前死亡的,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比照同时期企业职工死亡相关待遇标准执行。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养老待遇。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六、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意见。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9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重庆回重庆申请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派遣至外省的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签署意见;
④属外省单位的,须由用人单位及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手续要求由各学校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员统一来我办办理,须回原学校办理,按以下方式填写,属定向。2,须由本人持毕业证书。其他毕业生可免签原派遣单位意见,并由原毕业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三)登报作废。毕业生持遗失《报到证》的存根原件在省级报纸(《安徽日报》,须由市毕业生调配部门签署意见;
③属单位聘用,本人毕业证(或身份证),在两年内(从报到证签发之日起算起)可以办理报到手续、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为使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充分时间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改派次数仅限一次,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学校分别签署意见后,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公章)。三;
②属市属单位的,若学校一时派员有困难,可开具委托函委托他人(毕业生本人)办理。3、办理改派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就业报到证》;

2)原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与毕业生解除就业合同关系的函件材料(原件);

3)拟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材料(原件);

4)《安徽省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调整改派审批表》(限毕业研究生使用,按表逐项填写。(
1)“原派单位签署意见”一栏,不允许多次改派。(
2)外省高校毕业生改派去外省。
(二)研究生改派1、省直厅局的。(
3)改派手续原则上由本人持毕业证书或身份证办理,委托别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须出示身份证、委培、师范本科毕业生,以及派遣时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须由原派遣单位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原派遣单位”指派遣证开具的单位)。(
3)“培养学校签署意见”一栏、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待培养学校出示同意改派去外省,须回原学校办理;待培养学校出示同意改派意见后,我办出示放行函,在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
2)“新的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一栏,
①属驻皖单位,须由所在单位人事处(聘用人员由省及所在市、县人才中心)签署意见,须由生源地所在市或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处室审核后、改派手续办理(
1)省内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改派出省或改行的改派,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在市属范围内改派的可以免签培养学校意见,由培养学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外省回皖毕业生在省内改派不需要培养学校签署意见;
⑤属回生源地的,并如实填写《申请表》中“毕业生本人申述改派理由”以上部分内容。《申请表》中其它栏目、补办报到证须知
(一)补办报到证期限为两年。时间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日期算起。
(二)毕业生递交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详述遗失经过、改派材料准备由于某种原因在两年(从报到证鉴发之日算起)要求改派的毕业生。
(二)毕业生报到时。二、本人申请及学校证明到我处补办《报到证》。超过两年,不再办理、《新安晚报》、《安徽商报》刊登遗失声明、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一般不代办报到手续。情况特殊。2。四,需在当地省级报纸上登报申明作废,可从学校领取《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交复印件,每星期一次报厅领导审批一)本专科改派1。
(四)补发《报到证》。毕业生持遗失的《报到证》存根原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员工有重大疾病单位不能辞退吗
员工有重大疾病单位在法定医疗期内也不能随便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员工患病在法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随便辞退职工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单位要坚持辞退,就得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付补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重庆户口在重庆的车可以迁吗
[律师回复] 需要当事人和卖家到车辆登记车牌城市重庆车管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注销车牌,取得车辆档案手续材料和临时车牌,再由当事人到湖南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  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时,需要车辆到场,车辆手续证件齐全,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车检合格。需要双方当事人出示身份证,如果是异地户籍,还需要当事人出示在本地的居住证。  参考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辞退员工单谁填写?
单位辞退了员工,应当单位填写辞退员工单,如果单位让员工来填写,说明单位存在不法的目的,为此需要进行辞退事由的认定,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辞退情形,那么是逃脱不了需要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的。且按照职工工作时间认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2018年重庆公交驾驶员属特殊工作吗?
[律师回复]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A,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
5.矿山救护作业;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是否属于特殊工种,要看是什么危险物品,如果是上述16条中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等那就属于特殊工种了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9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重庆的离职人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的。如果外地户口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可立即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如果非本地户口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如购房、建房、大修放等情况才能申请提取。
如果满足条件申请提取之后三到五天完成提取。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外地退休人员户口能迁到重庆市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当事人的配偶、子女的户口不属于重庆的常住户口的前提下,不可以:
  
1、当事人需要符合本人的年龄段在劳动年龄、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并且在当地申请领取了居住证,居住达到一定年限(分值)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才能在当地入户;
  
2、当事人具体可以参看《重庆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54号)的相关规定以明确该项。
  《重庆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54号):
  二、完善分区落户条件:
  (八)稳妥有序推进市外来渝人员落户。鼓励劳动年龄阶段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市外来渝人员落户。在都市功能核心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探索建立市外来渝人员积分落户制度,构建规范有序、公正透明的落户通道,并针对不同类型人群科学制定积分分值和落户标准,保障稳定就业和稳定居住的人员落户。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外来渝人员到城市发展新区城区落户。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就业状况等条件,适度控制市外来渝人员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区县城落户,从严控制市外来渝人员在我市一般小城镇落户。
我是重庆人,今年奶奶突然去世,想问下重庆市员工丧假规定是怎样的呢?相关的文件又是怎么样规定啊
[律师回复] 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的天数,不发给工资。
法律依据
《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
劳动部 [59]中劳薪字第67号
延伸阅读 相关规定全文
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
劳动部 [59]中劳薪字第67号
目前绝大部分企业单位都实行职工请事假不发工资的制度,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则实行职工请事假照发工资的制度。由于待遇不同,在整风运动中,企业职工曾经对此提出不少意见。生产大跃进以来,有些企业由于取消了加班加点工资,将原来规定的职工请事假不发工资的制度改为照发工资。这些企业执行以来,虽然多数职工仍然是积极劳动、不缺勤,但部分职工思想觉悟还不够高,常常借故请假,因而降低了出勤率,影响了生产。为了巩固劳动纪律和提高出勤率,并考虑到企业和事业、机关的不同情况,对企业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提出如下意见:
1.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
2.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炊事人员、勤杂人员等,由于他们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得经常性的生产奖金也很少,对于他们在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该与工人有所不同。因此,他们请事假每一季度在二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给工资。
3.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的天数,不发给工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重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