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承担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应当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如果是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鉴定,而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就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一、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病程记录;
2、会诊意见;
3、一系列检査化验单;
4、病历资料;
5、封存保留的药品。
二、医疗事故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2、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3、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4、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5、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6、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
综上所述,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应当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如果是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鉴定,而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就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相关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来承担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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