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批下来后的流程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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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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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贷批下来后的流程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房贷批下来后的流程

一、商品房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向贷款银行提交有关材料(首期款已支付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发展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3、贷款银行的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4、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放贷款。

  5、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6、通知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

  7、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8、借款人按期还款付息,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解除合同

二、房贷审批下来后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开发商就会通知去取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了,因为银行如果没给发放贷款,开发商是不会把签订的购房合同拿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银行通常会成批的将完成贷款发放的贷款合同、还款用银行卡送到开发商那里,所以在领取购房合同的同时,也可以拿到贷款合同和银行卡。总而言之,一旦贷款批下来了,就可以拿到:

  1、开发商完成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2、银行与申请人的购房合同以及相应的公证书。

  3、用于还款的银行卡(银行每个月会定期从那张银行卡上扣按揭款)。

  4、有些银行还会发一张《贷款发放通知书》、《还款计划表》等。

  如果较长时间没有收到通知去取这些东西,那最好与当时银行发放贷款的客户经理联系一下。

相关法律规定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房贷批下来后的流程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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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批下来后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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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批下来后的流程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房贷批下来后的流程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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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宗教用地审批流程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对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的分批次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进行用地预审。由用地单位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预审报告,并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平面布置图、用地位置图等资料(属于发改部门备案的项目,须提供矿产压覆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经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初审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主要是审核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征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标准,拟占耕地是否已经补充并达到占补平衡。预审通过后,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用地预审批复。用地单位持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批复到发改部门办理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手续,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须到省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2、用地单位持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批复、发改部门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环保部门环评批复或意见(占用林地的须持省林业主管部门《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资料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
  
3、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用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对拟征土地组织测量、土地权属调查、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进行核查统计,协助市政府拟订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向被征地单位发出《听证告知书》和《听证通知书》,按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必须组织被征地单位(即村小组)代表对征地补偿方案进行听证(听证笔录及参加听证人员签字原件与报批资料同时上报)。
  
4、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将有关征地事项在国土资源网站上进行报前公示后(公示期为5天),组织用地资料报批(用地资料包括: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用地请示、用地审查意见、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县级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程序的说明、关于征地补偿标准合法性和安置途径可行性情况的说明、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情况说明等资料),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5、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办事窗口受理用地报批资料后,分别转厅征地处、耕保处、规划处、地籍处、利用处、地环处、储量处、法规处、处、执法总队、计财处等11个处室进行联审,并由各处负责人签字。联审通过后,由征地处统一汇总提交厅务会研究,厅务会同意后,按审批权限报省政府批准。用地经批准后,由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准文件,同时下达用地规费缴款通知书。县级人民政府在缴清用地报批规费后,持缴款票据(复印件并加盖财政部门公章)到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领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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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贷款批下来后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贷款审批通过后,需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首付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明等。发展商作为保证人确认后,银行信贷人员审核材料并逐级审批。借款组织办理手续后发放贷款,完成抵押登记。发展商收到借款合同和房款结清通知书,借款人取回借款合同等文件。按时还款后,抵押登记解除,合同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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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您好,我一直在外打工,但是户口依然在老家,我想了解一下农村申请宅基地流程和审批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就是指农村居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等用地。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农村申请宅基地流程和审批流程是参考,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五 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及审批程序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刑事拘留批捕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逮捕的程序如下: 第 一、是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第 二、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 三、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那么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都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l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依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对于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需要马上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当检察院方面批准逮捕之后,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相关审查,确定案件证据足够,犯罪事实明确以及嫌疑人抓捕正确之后。就会向提出相关的,然后根据的相关日程进行开庭。
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批复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批复过户有什么流程 1、申报人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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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批下来了之后流程是怎样的
成功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后,需完成购房合同备案,提交购房合同及公证文件给银行。准备还款银行卡,银行将每月扣款。部分银行会发送《贷款发放通知书》和《还款计划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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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 现在因为资金周转问题需要使用小额贷款 想问一下小贷公司贷款流程有哪些 审判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网上审查
  小贷公司会通过网上资料,以及自己“独有”的渠道对用户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比如说:
  
1.通过搜索引擎查看借款人的身份证信息、住址信息、办公场地信息、本人及其他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电话在网络上是否有负面消息;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客户的单位或者经营的企业是否有异常;
  
3.通过人法网和失信网查询客户及其企业是否有违法案件未执行完毕,是否是失信行为人
  
二、数据分析
  通过初步审查之后,小贷公司会根据用户提交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如:
  
1.根据用户的信用卡账单信息(或个人征信报告)分析借款人的负债情况,逾期情况、对外担保情况、住址及工作信息变更频率、历史还款记录、征信查询次数;
  
2.分析用户近三个月或半年的银行流水入账情况;
  
3.分析用户最近在电商的消费情况;总的来说,就是通过对借款申请人的信用情况、收入、负债、现金流等情况来分析判断其是否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和较强的还款能力。如果通过前面的审核,用户的评分很高,小贷公司就会跳过后面审核阶段,直接放款;但如果评分过低则会直接拒绝;但如果用户的条件处于不好不坏的阶段(或者有些信息较模糊),那么就会继续下面的步骤。
  
三、电话核实
  通常,小贷公司都要求借款人提供本人手机联系方式,以便对其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实。这里的电话核实主要是针对用户申请贷款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实,比如网上的消费情况,工作情况,贷款用途等。所以在填写申请材料的时候,就要注意电话审核有可能会对所填内容的哪方面进行哪些审查,以便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要在回答时出现含混不清,从而影响贷款申请。
  
四、综合评估
  通常,风控人员会根据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资产情况、历史信用记录、近半年的收入情况和偿还能力、电审情况等来判断借款人的总体情况,从而做出是否批贷、以及批贷金额。
  
五、审批
  最后,就是根据前期所有环节的反馈结果,最终确定借款人的授信额度。这里要注意的是,所有的信贷决策,都是以贷款公司的收益情况、逾期、坏账情况为出发点的,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如果贷款被拒,不代表资质就一定不好。
  作为借款人,如果想要在小贷公司申请贷款,只要你信用记录良好,收入高和偿还意愿好,态度配合,资料真实的客户,通过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祝大家贷款成功哦。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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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工程验收的审批流程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步:消防建审资料  
1、平面图纸,加盖装修单位设计资质章;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3、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名称复印件;  
4、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5、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审核申报表》  
7、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98年后建筑物);  
8、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第二步:消防验收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3、消防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电气、消防产品、装修材料);  
4、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竣工图纸;  
6、《验收申报表》;  
7、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从业人员消防培训证书;  
9、四个能力建设标示化  
第三步消防开业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其他相关知识:
批准逮捕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经审查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1)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
(2)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认为建议正确的,应当立即提请批准逮捕;认为建议不正确的,应当将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回执在3日以内送达作出批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执行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如果公安机关发现逮捕不当,应当及时予以变更,并将变更的情况及原因在作出变更决定后3日内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变更不当的,应当通知作出变更决定的公安机关纠正。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3日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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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抵押贷款多久能批下来,办理贷款流程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二次抵押贷款多久能批下来,办理贷款流程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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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用地办理审批流程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对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的分批次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进行用地预审。由用地单位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预审报告,并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平面布置图、用地位置图等资料(属于发改部门备案的项目,须提供矿产压覆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经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初审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主要是审核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征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标准,拟占耕地是否已经补充并达到占补平衡。预审通过后,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用地预审批复。用地单位持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批复到发改部门办理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手续,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须到省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2、用地单位持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批复、发改部门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环保部门环评批复或意见(占用林地的须持省林业主管部门《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资料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
  
3、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用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对拟征土地组织测量、土地权属调查、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进行核查统计,协助市政府拟订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向被征地单位发出《听证告知书》和《听证通知书》,按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必须组织被征地单位(即村小组)代表对征地补偿方案进行听证(听证笔录及参加听证人员签字原件与报批资料同时上报)。
  
4、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将有关征地事项在国土资源网站上进行报前公示后(公示期为5天),组织用地资料报批(用地资料包括: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用地请示、用地审查意见、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县级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程序的说明、关于征地补偿标准合法性和安置途径可行性情况的说明、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情况说明等资料),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5、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办事窗口受理用地报批资料后,分别转厅征地处、耕保处、规划处、地籍处、利用处、地环处、储量处、法规处、处、执法总队、计财处等11个处室进行联审,并由各处负责人签字。联审通过后,由征地处统一汇总提交厅务会研究,厅务会同意后,按审批权限报省政府批准。用地经批准后,由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准文件,同时下达用地规费缴款通知书。县级人民政府在缴清用地报批规费后,持缴款票据(复印件并加盖财政部门公章)到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领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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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以后接下来的流程
批捕后,公安部门迅速执行逮捕,将被捕者送交看守所并24小时内通知其亲属。随后24小时内进行例行询问,若涉嫌犯罪则立案深入调查。 最后,当需提起诉讼时,须依法审慎交由检察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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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农村的宅基地批复流程
[律师回复] 一、农村审批宅基地程序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审议并公布;
2、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
3、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
4、符合审批条件的,核发宅基地使用权证。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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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批复流程
[律师回复] 1.农村审批宅基地程序如下: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审议并公布;2、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3、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4、符合审批条件的,核发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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