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没有劳动合同,工资也是可以要到的,为了防止意外,最好取得法律方面的支援。
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争取的权益有:
1、如果劳动者是跟着包工头,包工头拖欠工资,可以要求包工头足额支付工资。
2、如果包工头拒不支付,可以要求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垫付工资。
3、如果劳动者是跟着建设单位,可以请求建设单位支付工资,没有劳动合同还可以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只要存在用工关系,就有劳动合同的存在,所以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
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找谁解决?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三、工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是什么?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最低工资具有如下特点:
(一)最低工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劳动者赡养的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
(二)最低工资数额由最低工资率确定;
(三)最低工资只确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它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在向本单位劳动者支付工资或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时,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率确定的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并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
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在工地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存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其违法行为。最有效的办法是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员工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在工地上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要工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