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洛龙区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万元的安置费,具体安置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2、具体房屋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由谁签署?
1、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署。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需要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拆迁补偿协议丢失的处理办法
拆迁补偿协议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申请补发,登报公示遗失信息后携带申请证明书、登报声明和具结书到当地的拆迁部门补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3、房屋拆迁补偿范围
(1)房屋。
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这里所说的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
①所有权人合法所有。
(2)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附属物。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的特征如下:
①依附于房屋而存在。
②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
③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
④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
(3)收益权。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的特征如下:
①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
②收益应当合法产生。
③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
三、安置费的补偿数额怎么计算?
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或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1)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并非所有的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安置费,对于需要被安置、但是拆迁方无法亲自案件的情形,需要与被拆迁方协商确定具体需要支付的安置费。如果对洛龙区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还存在其他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