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是谁?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是谁,应当是根据用人单位来确定的一个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相对方就是用工的人,也就意味着用人的一方是需要承担相关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的。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是谁?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是谁?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主体是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相对方即用工者。“用工者”是指招收劳动者,使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并且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支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一方主体,包括自然人和用人单位。具体而言,既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

用工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构成犯罪的也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承认事实劳动关系,即只要是与劳动者建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用人方,均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二、拒不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表现方式是什么?

被告人在客观方面拒不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的表现方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第二种是被告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两种行为均要求数额较大。这两种行为的区别在于在第一种表现方式中,被告人通过积极行为导致自己实际支付能力下降,拒绝履行支付义务,而在第二种表现方式中,被告人虽拒绝履行支付义务,但没有通过积极行为降低现实支付能力,表明了被告人消极性的一面。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主要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及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二种客观表现形式。刑法只是将恶意欠薪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都反映了犯罪人主观上的重大过错。

三、拒不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在犯罪客观要件方面,应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二)、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是谁,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力,那么单位肯定是需要支付相应的报酬,否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6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是谁?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1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1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3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1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1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3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5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6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0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谁报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属于刑事罪案,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与客体?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企业系指用人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包括用人单位以外的自然人(尤其是《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两户一伙”)。
二、主观要件: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的。
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
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
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三、犯罪客观方面:在犯罪客观要件方面,应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
1、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
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如实行月工资制的,超过20天仍不发放工资的,即构成“不支付”。
(二)、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应认定构成的几种情形:
1、劳动行政部门即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仲裁不论是否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均构成。
3、各级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民事判决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判决书已生效或虽因劳动者提起上诉而没生效但用人单位没有提起上诉的。
4、各级机关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文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5、具体来说是行为人采取了欺骗、隐瞒等非法手段,达到故意不支付的目的。首先,我国刑法采取“定性定量”的立法模式,因此拖欠劳动报酬的数额上应该有限制。二是时间上也要作出限制。三是程序上也要作出限制。如之前需通过劳动仲裁并有仲裁裁决或有相关部门的责令、判令支付薪水的文书等。
四、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与客体?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与客体?问题解答如下,
一、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企业系指用人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包括用人单位以外的自然人(尤其是《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两户一伙”)。
二、主观要件: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的
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
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
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三、犯罪客观方面:在犯罪客观要件方面,应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
1、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
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如实行月工资制的,超过20天仍不发放工资的,即构成“不支付”。
(二)、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应认定构成的几种情形:
1、劳动行政部门即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仲裁不论是否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均构成。
3、各级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民事判决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判决书已生效或虽因劳动者提起上诉而没生效但用人单位没有提起上诉的。
4、各级机关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文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5、具体来说是行为人采取了欺骗、隐瞒等非法手段,达到故意不支付的目的。首先,我国刑法采取“定性+定量”的立法模式,因此拖欠劳动报酬的数额上应该有限制。二是时间上也要作出限制。三是程序上也要作出限制。如之前需通过劳动仲裁并有仲裁裁决或有相关部门的责令、判令支付薪水的文书等。
四、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吗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被判处刑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不同,处罚也不相同。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主体怎样确认
[律师回复] 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主体怎样确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应有之义,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因而,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再次,我国的《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承认事实劳动关系,包括用工者与劳动者间自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合同与实际劳动内容与约定内容不一致。 因而成立事实劳动关系中的用工者亦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用工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构成犯罪的也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哪报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属于刑事罪案,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主体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或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
1)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
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如实行月工资制的,超过20天仍不发放工资的,即构成“不支付”。
(2)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朋友想要知道一下,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因为要处理一些事情,需要了解。
[律师回复] 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一般而言,该罪的犯罪主体为用工单位或者用工个人。用工主体一般应当依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确定。但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犯罪人并非总与用工单位相一致。
  例如,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多发的建筑工程施工类活动中,往往存在层层转包、分包的情形。当承包单位或者个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时,依据当前的劳动法律,则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因此,发包方将劳动报酬支付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包工头后,如果包工头并没有将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动者,则应当由具有用工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责任。此时,如果发包方不履行用工责任,没有再次直接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则不能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发包方的刑事责任。因为此时不能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认定用工单位,而应当将劳动者与包工头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认定为雇佣关系,包工头是用工个人。应当依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包工头的刑事责任。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包工头刑事责任的案例,如“四川省双流县胡克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几年?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四年前我叔父的工厂因为转型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他就减少了工人发工资的数目,如今他因为拖欠工资所以被工人给起诉了,因此了解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主体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应有之义,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之规定,“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因而,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再次,我国的《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承认事实劳动关系,包括用工者与劳动者间自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合同与实际劳动内容与约定内容不一致。 因而成立事实劳动关系中的用工者亦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用工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构成犯罪的也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56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我哥哥他们公司拒不支付我哥哥的工资,现在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我哥哥给起诉到法院去了,在法院审判的时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支付主体认定了之后怎么判刑的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您好,我叔叔他们公司现在在外面成立了之后,发放工资的时候,叔叔他们公司不愿意支付公司的劳动报酬,现在被员工给起诉到法院去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的主体认定怎么判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是谁?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