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主要是哪些方面的

最新修订 |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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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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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主要是哪些方面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主要是哪些方面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主要是哪些方面的

规定的主要就是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方面的惩罚。

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五条

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二、职员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后具体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来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录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因此,充分尊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意思自治。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就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作出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而该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应该是遵循国家的法律来进行工作的,这个时候不得随意的增加或者是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如果说公司强制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那么劳动者是可以去相关的部门进行举报的,因为这个时候侵犯了劳动者的自身权益。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主要是哪些方面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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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主要是什么方面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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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违法主体是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
[律师回复] 九十九条第二项: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第九十九条的内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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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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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主要是什么方面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主要是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方面的惩罚。如果说公司恶意的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处罚的,因为我国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有详细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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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 第九十条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释义 本法是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概括规定。这一规定,需要配套法规根据具体的违法行为种类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情况非常复杂,在实践中比较突出的违法行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疲劳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章超车、违章会车、违章转弯、违章装载、违章停车、违章掉头、违章滑行、违章变更车道、不按照规定让行、违章占道行驶、违章使用灯光、纵向间距不够、人工直接供油、准驾车型不符、违章操作、违反交通信号、违反标志标线、驾驶的车辆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在禁行的时间或者道路上行驶、不按照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对于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交通警察可以进行现场处罚,超过五十元以上的罚款,应当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根据《交通违章处罚程序》的规定,适用一般程序予以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二)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三)书面告知;
(四)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制作文书,由当事人和交通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文书上注明情况;
(五)作出处罚决定的,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六)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七)作出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收留机动车驾驶证。本条最后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这是因为,本条的规定只是对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章行为的概括性规定,对于一些比较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设置专门的条款,规定了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也可以这样说,本条的意义主要是对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规定一个处罚种类和罚款幅度的要求,以便于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根据这一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章行为规定新的处罚;同时,本条还有限制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机动车驾驶入的一般违法行为设置过高处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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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就要结婚了,现在在处理一些问题,问一下大家关于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释义】 本条是有关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 题自行协商处理。 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项规定的前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 在分割时首 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 一、共同财产的界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 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或为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如 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个 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 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 据,法院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出约定,则除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财产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按 本条的规定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 产,则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不仅包括婚后所得财产,还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 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 所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 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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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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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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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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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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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主要是怎样的方面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主要是怎样的方面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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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九十九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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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项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 第九十条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释义 本法是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概括规定。这一规定,需要配套法规根据具体的违法行为种类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情况非常复杂,在实践中比较突出的违法行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疲劳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章超车、违章会车、违章转弯、违章装载、违章停车、违章掉头、违章滑行、违章变更车道、不按照规定让行、违章占道行驶、违章使用灯光、纵向间距不够、人工直接供油、准驾车型不符、违章操作、违反交通信号、违反标志标线、驾驶的车辆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在禁行的时间或者道路上行驶、不按照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对于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交通警察可以进行现场处罚,超过五十元以上的罚款,应当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根据《交通违章处罚程序》的规定,适用一般程序予以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二)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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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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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七)作出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收留机动车驾驶证。本条最后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这是因为,本条的规定只是对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章行为的概括性规定,对于一些比较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设置专门的条款,规定了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也可以这样说,本条的意义主要是对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规定一个处罚种类和罚款幅度的要求,以便于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根据这一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章行为规定新的处罚;同时,本条还有限制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机动车驾驶入的一般违法行为设置过高处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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