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安置费补助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按照需要安置的人口数来计算。农村的土地被征收后,政府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款项会支付给村集体,因为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关于征地安置费补助标准的问题,下面为您做详细的介绍。
征地安置费补助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征地安置费补助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合法征地有哪些程序

合法征地程序主要包括征地批准程序和征地实施程序两个方面。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征地安置费补助标准根据安置的人口数来计算,除了安置补偿外,土地被征收还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补偿的标准按照当地的规定来计算。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6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征地安置费补助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4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1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7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6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4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2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8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8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3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7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8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的
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要怎样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要怎样分配问题解答如下,
(1)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如果其家庭承包的耕地全部被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且在全部享受安置补偿后,该承包方以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部分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享受部分安置补偿费后,不再增加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面积。实行平均分配安置补助费的,在平均调整承包地后,安置补偿费平均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原承包方。
(3)属于其他方式承包或以作价、租赁等形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已经发包且承包方一次纳承包费的,要退回剩余期限的承包费。
(4)机动地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但其享受补偿数额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耕地面积。新增人口在获得相当于该集体经济组织人均面积的全额安置补偿费后,今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机动地安置补偿费如有节余,归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
(5)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生产、生活安置,不得用于偿还该集体经济组织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
一般来说,户口不在本集体,是没有拆迁补偿款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需要具体看当地政策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安置房是指征地安置房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征地安置房 征地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农村拆迁安置房性质是属于什么房 农村拆迁属于征地拆迁,农民拆迁安置房常见有两种性质的房屋: 一是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安置时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不允许上市交易,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是否通过流转交易的改革目前处于探讨阶段。 二是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一些城市的近郊乡村变为城中村,征地拆迁后农民成了失地农民,农业人口将转为城镇户口,这种情况下的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划拔土地建房,这种房屋性质是不完全产权的房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未发生人员安置情况,还需不需要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安置补助费?
[律师回复]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2023年农村征地,安置补助费有哪些规定?
农村征地安置补助费应该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计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需要结合当地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安置补助费做出统一的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征收费和土地征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不是一样
[律师回复]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5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具体该怎么支付
[律师回复] 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具体如何支付
征地补偿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支付,而不能仅仅支付一部分。具体来讲,是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完毕。这里的全部支付完毕,是指全额支付、支付到位。
发放形式,由各地按实际情况发放,一般都是打到个人账户上。
法律上对于征地补偿款发放的规定:
一、 各项补偿要在3个月内支付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就是说无论是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还是安置补助费,都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拟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 征地补偿工作由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三款中提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法律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过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是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被征收人经常反映的,某些地方由镇政府甚至村委会全权负责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的情况,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
三、 征地补偿应当全额支付,不能分期支付
征地补偿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支付,而不能仅仅支付一部分。具体来讲,是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完毕。这里的全部支付完毕,是指全额支付、支付到位。
四、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补给所有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中提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由此可知,对于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等征地补偿,是应当由负责具体实施征地补偿工作的部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的。不能仅仅因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不是被征收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人,就不予补偿或将补偿给予土地使用权人。
五、 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我国《物权法》赋予了土地使用权人(如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获得征地补偿的权力的。任何以土地所有权归属村集体为借口,不予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行为,都是不合理、违反法律规定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征地安置费补助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