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旦刑事立案意味着什么?
1、一旦刑事立案意味着满足了特定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2、立案的流程如下:
(2)公安机关受理报案;
(3)公安机关审查;
(4)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
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二、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吗?
1、刑事案件都并不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主要是指除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绝大多数刑事案件。
2、立案管辖主要是根据下列因素划分的:
(1)公安司法机关的性质与诉讼职能。我国公、检、法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诉讼主体,但由于各自的性质和诉讼职能不同,划分管辖必须与之相适应。
(2)刑事案件的性质、案情的轻重、复杂程度等。这些情况也是划分管辖的重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立案管辖范围,作了概括性的规定。
为了便于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执行这一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对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三、公安机关什么情形下会立案?
1、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公安局在以下情况下能立案:
(1)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2、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是《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五个普通诉讼程序。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意超越、颠倒任何一个诉讼阶段。只有前一诉讼阶段的任务完成之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诉讼活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贯彻程序法制原则。立案程序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开始。
3、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程序法制原则,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意超越、颠倒任何一个诉讼阶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安司法机关准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刑事案件,保证刑事诉讼任务和目的的实现。但是,由于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不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五个诉讼阶段,例如,自诉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阶段,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还有些案件,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即告终结,就不需要经过审判和执行程序;有些公诉案件,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从而终结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但是,任何刑事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都必须经过立案阶段。只有经过立案,其他诉讼阶段才能依次进行,公安司法机关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才有法律依据,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立案程序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对于公诉类型的刑事案件,一般都需要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立案进行侦查,不管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在作出立案的决定之前,都需要结合现行法的规定,判断是否满足了立案标准。如果对一旦刑事立案意味着什么依旧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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