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违建是否可以强拆?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界定违章建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
从属性上看,建筑物必须以土地为依托,离开了土地,建筑物不可能存在,依靠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用途的管制可以有效地限制违章建筑;从违章问题严重程度看,城市的违章建筑确实要比其他地方违章建筑突出,依照《城乡规划法》可以处理大部分违章建筑。但仅仅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两部法律所界定的违章建筑,适用范围较窄,事实上,我国法律对违章建筑的限制很多,范围也很广。
二、在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上修建的房屋就一定不是违章建筑吗?
1、在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上修建的房屋不一定不是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违章建筑的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
(1)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2)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
2、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三、拆除违建需要哪些程序?
拆除违建房屋的程序一般为查明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实施房屋拆除行为等。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笔录、照片、测绘、相关审批材料、其它违法占地证据等),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对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违章建筑不一定会被拆除,若是应当被拆除,但是被拆迁方没有在既定的期限内搬迁,也没有提出行政诉讼请求、行政复议申请,那么就有可能会被强拆。如果对违建是否可以强拆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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