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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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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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定金收据包括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

一、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

1、首先在法律中,定金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根据定金性质不同,定金收据的性质也有所不同,但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定金收据,定金收据只是支付定金的一个凭证,仅代表双方达成了定金合同,适用定金法则约束双方,即双方均同意自己违约的则丧失定金;

收受定金方违约的,则双倍返还定金给支付方。

2、而合同则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内容才是合同双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具体依据。从形式上讲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3、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收据包括什么

其书写格式如下介绍:

1、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2、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

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3、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经手人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

”的字样。

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

”字样。

以上知识就是对“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我们了解到在合同生效过程中,定金收据是有起到一定的担保作用,如果收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可要求双倍返还。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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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
在法律中,定金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根据定金性质不同,定金收据的性质也有所不同,但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定金收据,定金收据只是支付定金的一个凭证,仅代表双方达成了定金合同,适用定金法则约束双方,即双方均同意自己违约的则丧失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的,则双倍返还定金给支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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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收据跟合同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定金收据跟合同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在买房的过程中,一般是先看房,满意后向卖方先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卖方向购房者出具定金收据,然后双方再就购房的细节问题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那么定金收据与合同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在法律中,定金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根据定金性质不同,定金收据的性质也有所不同,但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定金收据,定金收据只是支付定金的一个凭证,仅代表双方达成了定金合同,适用定金法则约束双方,即双方均同意自己违约的则丧失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的,则双倍返还定金给支付方。
而合同则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内容才是合同双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具体依据。从形式上讲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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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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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与欠据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合同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返还利息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实质的关系是金钱的借贷关系。
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出具“借据”,可能是因为借款,此时的借款合同与借据的性质类似。
但是有些借据是基于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而出具的,例如因为买卖合同关系拖欠货款而出具了借条,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中,由于垫资而产生的借据等。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名称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不一致,由此,虽然当事人出具了借据等符合民间借贷纠纷的表征,但是如双方因基础法律关系发生争议的,仍然应当以基础法律关系作为审理双方争议的依据。
综上,显示金钱借贷关系的借款合同纠纷,可以以民间借贷案由立案
而借据不一定属于民间借贷,关键看双方是否对基础法律关系中的其他权利义务内容存在争议,没有争议的,可以民间借贷纠纷审理对基础法律关系有争议或者行使抗辩权的,仍然应当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支据与借据的区别
[律师回复] 支据与借据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借款合同、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并且,一般来说,在诚信原则指导下,债权债务关系也将实际成立和存在。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民法典》,“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二、 “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因此,“持有”借据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能发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法律意义,见下点。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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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定金收据包括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定金收据包括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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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想问一下收据 法律上有效力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跟发票、欠条的区别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一、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时收付款项而开具的凭证。发票一般情况下是收款人开具给付款人的,但在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则由付款人向收款人开具发票。收款收据一 般是指除了上述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经营活动以外的非经营活动中收付款项时开具的凭证,如企业职工内部借款归还、各种保证金的收讫等等。上述收据是依法开具 的收款收据,实践中也不排除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开具的收款收据,只不过这些收款收据在法律效力上无效而已。收款收据均是由收款人开具给付款人的,不存 在发票规定中特殊的“逆向开具”。

二、 发票在性质上具有典型的双重性,它既是合法的的会计(记账)凭证,也是合法的税务凭证。发票的这个双重性导致了一个现象就是财政部门可以管理作为会计凭证 的发票,税务部门也可以管理作为税务凭证的发票;因此,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制定并发布,而该《办法》的解释及其实施细则的制定却由其国税总局来 制定。但目前的发票管理规范基本上已经统一归由税务机关负责了。而收款收据一般涉及非生产经营活动的款项收付,所以收款收据不作为税务凭证,即不能直接作 为抵扣税款或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三、 收款收据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企业为了内部成本核算的需要而自行印制或在账表商店购买的收款收据就是内部收据。企业的内部收据可以在内部成本核算过程 中使用并以此入帐,如上文提到的职工借款归还、保证金收讫等,但内部收据不能对外使用,否则不能入帐,其作用相当于“白条”。所以一些地方的法规规定这些 内部收据应当在收据的抬头下面注明“仅限内部使用,对外使用无效”的字样。外部收据则根据监制单位的不同,可以分为财政部门监制、部队监制和税务部门监制 三种。
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一 般是非生产经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据,这种收据往往是联合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可以入帐,如法院的诉讼费收据。有时侯同种类的单位会因为所 有制的不同而在收款凭证上有所区别,如公立医疗机构就因其非营利的性质所以其收费开具的是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而私立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费则必须开具税 务部门监制的发票。部队监制的收据是与部队发生非生产经营性款项往来时由部队开具的收据,该收据项下的款项是不涉及税务的,可以依法入帐。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目前只有在一些出台了相关规定的地方才有,如上海、浙江、山西等。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一般也把企业的内部收据纳入其中, 企业内部收付款往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非经营性业务往来款项,均可使用,这些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依法在非生产经营款项收付使用,也是可以入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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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跟仲裁区别在哪里?
1.两者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2.一旦合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到法院再进行诉讼。3.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则不以另一方意志为转移。4.受案范围不同。5.程序不同。6.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7.两者收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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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间接证据和直接证据的区别,抗辩证据与反证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直接证据的基本含义
1、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
2、直接证据有以下特点:
①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直截了当的。
②直接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言词证据。
③直接证据的数量少,且不容易获取。
3、直接证据有以下运用规则:
①严禁刑讯遏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②必须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询问、质证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③孤证不能定案。
二、间接证据的基本含义
1、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
2、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关联性,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同时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
3、对刑事诉讼中的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应从三方面进行:
①查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其外形属性等特征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看有无假冒和伪造的情况。
②查证人的品质,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及其他客观条件,看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或受其他影响,使提供的证言失实。
③查鉴定材料是否可靠,鉴定人是否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资格,看鉴定结论是否准确可信。
4、对间接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应把握以下二个方面:
①是综合审查证据,正确排除矛盾。
②是推断要符合逻辑和情理。
三、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别
1、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不同,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事实具有直接联系,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是相对而言的,并且是以同一证明对象为参照的。因此,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并不是绝对的。在审判实践中,由于间接证据与证明对象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运用起来不如直接证据方便。但是,不能因此低估间接证据的作用。
3、由于案件的复杂性,有些当事人为了避免认定不利于自己往往把案件的真实情况和直接证据藏起来,使对方当事人和办案人员不易一下找到直接证据,只能从间接证据入手,通过运用间接证据,调查研究逐步明朗,最后达到了解民事案件真相的目的。因此,间接证据可以作为调查研究整个案情的向导。
4、间证据可以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直接证据有的可能是真实的,有的则可能是伪造的材料,因此,对这些证据必须结合全案所有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而运用间接证据是鉴别直接证据的一种重要手段。人们根据间接证据,在经验上可以认定案件事实是否发生、变更和消灭,间接证据还可以影响直接证据的证据力。
5、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对案件真实性的反映都是有条件的,近似的和相对的,两者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几个间接证据联合起来的证明力,就可以相当甚至超过一个直接证据的证明力。所以在证明案件事实时,间接证据是直接证据的有力助手和可靠的佐证。
6、由于间接证据是间接地证明案件的事实,这决定了使用间接证据的难度就更大,复杂性更多。要求当事人和办案人员在提供、审查、判断和运用间接证据时,更加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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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跟酒驾区别在哪里
醉驾与酒驾的法律定义及差异: 饮酒驾车指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20-80毫克,而醉酒驾车则超过或等于80毫克。酒驾惩处较轻,仅涉及交通违规罚责;醉驾则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既受交通处罚,又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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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都可以是原始证据或是传来证据,其划分同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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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的主要特点是不能独自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任何间接证据都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且,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往往是间接的,用于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经过逻辑推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判明案件真相。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陈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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