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之后继续参加工作,退休人员受伤的,不属于工伤,所以不能获得工伤赔偿。而是由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了算不算工伤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能够认定为工伤的范畴,因此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中,如果自身是非主要责任的受害者才能认定为工伤。
具体地,根据员工是被撞的受害方,或者是也受了伤的车祸制造者,是否认定可以分为以下情形处理:
1、若员工是受害方
如果在上班途中发生了车祸,员工是受害者一方,车祸制造者是另一方时,那么在员工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员工的上班方式可以进行以下具体分析:
(1)如果员工是走路去上班,在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则的前提下被撞了,那么作为一起行人与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该员工必然不是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是可以向公司申请享受工伤待遇的。
(2)如果员工是骑着机动车包括电动车、小汽车去上班的,途中发生被对方的机动车所撞的交通事故,如果员工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则,那么主要责任也不在该员工这边,因此,员工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即无论走路,自己开车还是坐公交车,只要在上班途中发生的车祸不是由本人来负主要责任,那么就能划入工伤范畴。
2、若员工是车祸制造者
相反的,如果走路或者自己开车去上班,主要是自身的原因制造了这一起车祸,那么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1)如果是走路去上班,由于自己的过失制造了车祸,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一般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使是人和车一人一半的责任,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但如果该员工是故意制造车祸,比如为了碰瓷、自杀或者为家人索要保险公司赔偿等意图而故意和机动车相撞,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时作为行人走去上班的员工则不仅需要担全责,也不能认定为工伤,更没有权利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2)如果是开车去上班,而且是因为自己心急闯红灯等原因制造的这一起车祸,那么两辆机动车相撞的车祸中,该员工是承担主要责任的,因而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退休以前,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如果有购买保险,那么则有工伤保险来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进行补偿,但是如果受伤的人员是属于已经退休的返聘人员,那么再受到伤害的时候是不能够认定为工伤了,只能够由用人单位自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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