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可以重做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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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伤情鉴定可以重做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伤情鉴定可以重做吗

伤情鉴定可以重做。

当在首次鉴定结束后,如果委托人或其他诉讼当事人对此次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并能提出合法的依据和合理理由的,有权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或者侦查机关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重新鉴定满足一定的条件,如:

1、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重新鉴定的,申请人应向办案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七)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伤情鉴定可以重做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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