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的法定义务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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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董监高对公司事务应忠诚尽力、忠实于公司。2、勤勉义务是一种积极义务,强调董监高应尽合理注意义务,尤其是履职过程中的合理注意义务,其表现形式多为董监高对公司、对股东、对第三人的各种职责以及失责时的责任承担。下文中,将具体介绍“董监高的法定义务包括哪些”。
董监高的法定义务包括哪些

一、董监高的法定义务包括哪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监高对公司事务应忠诚尽力、忠实于公司,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不得损公肥私,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具体而言,忠实义务是一种消极义务,强调董监高不得损害公司利益,表现形式多为董监高的禁止性行为,法律通过列举禁止性行为并规定其负面后果以降低行为人的心理预期,从而抑制行为发生、实现法律预期效果;

而勤勉义务是一种积极义务,强调董监高应尽合理注意义务,尤其是履职过程中的合理注意义务,其表现形式多为董监高对公司、对股东、对第三人的各种职责以及失责时的责任承担,因各个岗位职责不同且勤勉尽责的行为不胜枚举,法律未对勤勉义务的具体行为进行罗列,为董监高履职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了充足空间。

二、董监高不能有哪些行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董监高包括哪些人员

1、“董”是指公司的董事,由股东会选出的董事和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出的职工代表组成,董事的任期有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得连选连任。

2、“监”是指公司的监事,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得连选连任。

3、“高”是指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董监高可以说就是一个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了,根据《公司法》中的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而无论是董监高中的哪一类人员,其实都是要求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以上就是针对“董监高的法定义务包括哪些”的介绍,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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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的法定义务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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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的主要义务包括什么
1、董监高对公司事务应忠诚尽力、忠实于公司。2、勤勉义务是一种积极义务,强调董监高应尽合理注意义务,尤其是履职过程中的合理注意义务,其表现形式多为董监高对公司、对股东、对第三人的各种职责以及失责时的责任承担。下文中,将具体介绍“董监高的主要义务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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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网友提问: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负有哪些法定义务?
律师解答: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七、一百四
十八、一百四十九的规定,我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包括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两方面。勤勉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诚信履行对公司的指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
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公司业务时,应毫无保留地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先。主要包括:
1.不得获得非法利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2.禁止越权使用公司财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3.竞业禁止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4.利益交易与篡夺公司机会的禁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活着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5.禁止泄露公司秘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网友提问: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负有哪些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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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七、一百四
十八、一百四十九的规定,我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包括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两方面。勤勉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诚信履行对公司的指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
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公司业务时,应毫无保留地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先。主要包括:
1.不得获得非法利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2.禁止越权使用公司财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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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禁止泄露公司秘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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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的主要义务包括哪些
1、董监高对公司事务应忠诚尽力、忠实于公司。2、勤勉义务是一种积极义务,强调董监高应尽合理注意义务,尤其是履职过程中的合理注意义务,其表现形式多为董监高对公司、对股东、对第三人的各种职责以及失责时的责任承担。下文中,将具体介绍“董监高的主要义务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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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忠实义务有哪些?
董监高的忠实义务是公司法中一中规定。规定担任董、监、高人员需要公司的高层机密进行保守、并且不得收受贿赂。不得同公司开展非法的竞争。这些都是董、监、公安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果违法公司可以对其进行相关的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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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监高的义务有哪些
1、董监高对公司事务应忠诚尽力、忠实于公司。2、勤勉义务是一种积极义务,强调董监高应尽合理注意义务,尤其是履职过程中的合理注意义务,其表现形式多为董监高对公司、对股东、对第三人的各种职责以及失责时的责任承担。下文中,将具体介绍“董监高的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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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监护人包括什么权利和义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监护人包括什么权利和义务问题解答如下, 监护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他们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一、监护人的权利及义务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我国法律对此进一步相关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如果因监护人管教不严,致使被监护人实施不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监护人在承担赔偿责任时,应首先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以自己的财产适当承担。
二、监护权相关法律规定
1、《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2、我国《民事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民通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4、《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6、《未成年人保护法》第9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吸毒、卖淫。”
8、《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强迫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9、《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9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10、《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0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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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预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1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董事长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义务包括?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网友提问: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负有哪些法定义务? 律师解答: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七、一百四 十八、一百四十九的规定,我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包括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两方面。勤勉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诚信履行对公司的指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 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公司业务时,应毫无保留地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先。主要包括: 1.不得获得非法利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2.禁止越权使用公司财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3.竞业禁止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4.利益交易与篡夺公司机会的禁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活着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5.禁止泄露公司秘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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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中的监理义务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科学的原则,并保证现场记录,并向委托人提供月报,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年期限内。 ( 3)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约约定时。 ( 8)按照施工作业程序。更换总监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整理和归档。 ( 9)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回收及保密工作,将监理机构人员名单、专有技术或其他保密的资料、安全事故隐患。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条款约定 ( 1)本着守法、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检查;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公正、安全事故。 ( 10)编制《监理在日志》。 ( 6)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险合同、巡视。(11)按有关规定参见工程验收,并进驻现场、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采取旁站,做好施工现场工程险合同的管理,应向委托人报告,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及时将监理规划及其主要人员名单单交委托人,或发生质量、监理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发现存在质量。 ( 5)监督检查施工进度。(1 2)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商务等秘密、检验。 ( 7)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诚信、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试验,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 (2)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 4)检验建筑材料,不得泄漏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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