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有病能辞退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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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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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警察有病能辞退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警察有病能辞退吗

不能辞退。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的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予以辞退:

(1)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

(一)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三)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

(四)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五)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2)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后仍不改正的,或者经培训试用后仍不合格的,应当予以辞退:

(一)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者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的;

(二)遇事推诿,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的;

(三)耍特权,态度恶劣,刁难辱骂群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四)酗酒滋事或者经常酗酒的;

(五)私自将警械、警服、警衔标志转借、赠送非人民警察的;

(六)不按规定着装,警容不严整,举止不端庄的;

(七)对遇有危难情形的群众拒绝提供救助的;

(八)文化、业务素质低,不适应公安工作的。

(3)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错误比较严重又不宜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应当予以辞退:

(一)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

(二)违法实施处罚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五)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个人、组织的;

(六)给违法人员通风报信或者给违法活动提供保护的;

(七)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的;

(八)不执行上级决定和命令的;

(九)不执行公务中贪生怕死,临阵脱逃的;

(十)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的;

(十一)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

(十二)诬告他人,压制和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的;

(十三)道德败坏,生活腐化的;

(十四)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警察有病能辞退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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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十一)有、,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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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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