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建房屋被强拆怎么补偿
1、房子被强制拆除,在程序合法的情形下,无法获得赔偿。如果是被非法强制拆迁,赔偿标准不能低于依据征收确定的补偿标准。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房主不签字房屋可以强拆吗
针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单位应当在征得被征收人的意见后将征地相关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然后履行征地公告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的程序,如果被征收人对安置补偿标准仍然有异议,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请协调和裁决,但不影响征地的正常实施。如果被征收人始终拒绝签字,又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征地单位可以责令其交出土地,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机关在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后应当作出征收决定并发布公告,若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仍达不成补偿协议,征收机关可以对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书,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书后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绝搬迁的,征收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因此,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项目,只要政府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履行了征地法定程序,即使最终房主拒绝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政府仍然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三、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包括哪些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违建房屋被强拆怎么补偿通过上文的回答,我们有了大概的了解,只要是属于违建,那么就可以依法的强拆,而且也不存在任何的赔偿,但前提一定要确定强拆是属于合理、合法,这样才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被拆迁方还需要配合拆迁方的工作,不能有任何妨碍的行为。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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