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续期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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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续期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所有权是永久的,不需要续期。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想继续使用该土地,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续期。如果不办理续期,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会被国家无偿收回。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能够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续期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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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是指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设计基准期是为确定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等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目前通常采用50年。即结构设计采用的荷载、材料参数是以50年为统计年限来取值的,50年内发生的最大荷载应为结构采用的极限值,而对于50年不遇或100年不遇的灾害性荷载就会超出结构荷载的取值范围,造成结构破坏应是可能的。
2.按照建设部和质检总局2005年制定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混凝土、砖混结构的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而这只是一个建议性的合理使用年限,并不意味着百姓住宅只能使用50年。达到5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之后,还能否再继续安全使用,这跟建筑的设计、施工及材料使用等多方面有关,需要进行相应检测、鉴定之后才能确定。
3.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4.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5.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6.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这个就不用烦神了。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7.《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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