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什么时间申请强制执行?
1、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生效裁判文书中具有可执行利益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其诉讼代理人等人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作为当事人的公民死亡的,则由其继承人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则由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来申请。
二、强制执行在什么情况下申请?
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具体提出此类申请,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生效的法律文书是法院据以强制执行的依据,是权利人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如果一个法律文书还尚未生效,则不具有既判力。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执行案件的申请主体是申请执行人,任何案件都要求主体适格,执行案件也不例外。申请执行人必须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否则,就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资格。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申请强制执行也有相应的期限限制,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应当自义务人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适用特殊期限的,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期限申请执行,如公民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时限为一年。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法律文书生效后,文书中确定的义务人已经在义务履行期内履行了相应义务,则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履行完结,就不存在申请执行一说。只有当义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有可执行的事项,也就是说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中必须包含给付内容。如果该生效法律文书只是确定某一法律关系,则其不具有给付内容,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除此之外,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也应当是明确具体的,否则将无法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案件也需要符合管辖的相关规定,因此,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般情况下,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获得回执单吗?
1、申请强制执行后,若是申请被法院受理,那么法院会给当事人一个回执单。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对方当事人必须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书后,会给当事人一个回执,再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让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2、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快、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纠纷案件如果已经被法院审理,且判决书之中明确规定了履行义务的期限,但是义务人在期限届满后依旧没有履行,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对从什么时间申请强制执行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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