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女孩嫁了人,就没资格分征地拆迁补偿了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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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农村女孩嫁了人,就没资格分征地拆迁补偿了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农村女孩嫁了人,就没资格分征地拆迁补偿了吗

一、农村女孩嫁了人,就没资格分征地拆迁补偿了吗

农村女孩嫁了人,如果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时候,具有征收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主张征收补偿款是给予支持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二、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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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征地和拆迁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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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定征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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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农村房屋拆迁程序
1、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拆迁许可
用地单位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许可;
3、进行拆迁宣传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5、暂停有关活动
拆迁人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在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事项,如停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停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停办入户和分户等。
6、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申请人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拟定的拆迁活动作出安排,主管机关以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其拆迁活动的依据。
7、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
8、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9、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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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了,村里规定出嫁女不给安置,合理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农村拆迁了,村里规定出嫁女不给安置,合理吗,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主要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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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征地拆迁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什么
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征地和拆迁两个阶段。
一、征地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农村房屋拆迁程序
1、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拆迁许可
用地单位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许可;
3、进行拆迁宣传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5、暂停有关活动
拆迁人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在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事项,如停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停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停办入户和分户等。
6、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申请人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拟定的拆迁活动作出安排,主管机关以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其拆迁活动的依据。
7、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
8、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9、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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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拆迁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征地拆迁手续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什么
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征地和拆迁两个阶段。
一、征地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农村房屋拆迁程序
1、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拆迁许可
用地单位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许可;
3、进行拆迁宣传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5、暂停有关活动
拆迁人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在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事项,如停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停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停办入户和分户等。
6、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申请人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拟定的拆迁活动作出安排,主管机关以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其拆迁活动的依据。
7、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
8、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9、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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