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商业保险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保险的,以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受益人的,除了有特殊约定的,一般都可以认定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产生的保险金也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等分割。但如果受益人为夫妻双方以外的其他人的,理赔后保险金成为了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再能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无法进行分割。对于“离婚了商业保险怎么处理”的问题,请一起通过下文了解。
离婚了商业保险怎么处理

一、离婚了商业保险怎么处理

对于商业保险,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保险的,以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受益人的,除了有特殊约定的,一般都可以认定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产生的保险金也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等分割。但如果受益人为夫妻双方以外的其他人的,理赔后保险金成为了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再能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无法进行分割。

而如果在分割财产时保险尚未理赔,尚未转化成可分割的财产性利益,甚至在有些情况中离婚时保险尚未缴纳完毕,还需要继续缴纳,就需要视情况进行具体的分割操作。

如果缴纳保险的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对这一财产性利益进行分割时,投保人可以申请退保,退回的保单价值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等分割。

如果因为保险金属于预期利益无法立刻进行分割,也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对保险合同继续履行,理赔完成后产生保险金,再将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分割出来,对相应的部分进行分割。

而如果想要延续保险的保障,可以由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对价作为补偿,或由变更为被保险人的支付补偿,双方可以协商进行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变更。

二、房子贷款没还清,离婚后由谁偿还?

对于此类情形,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从性质上来讲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离婚后仍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当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贷款由一人偿还,但是此协议对外不具有效力,仅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即如果事后银行要求夫妻任意一方还贷,都必须履行还贷义务。但对于内部约定不需要偿还贷款的一方来讲,偿还完贷款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这笔贷款。

2、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此时还需要再分两种情况:

(1)加了另一方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贡献比例进行分割,获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承担还贷责任;

(2)没有加另一方的名字,房屋归登记人所有,需要对另一方就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三、婚后购买彩票、刮刮乐中的奖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这样规定的: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结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话,一般而言我们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彩票,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进而认为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同的夫妻离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情况不同,若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自然就能协商分割。但要是产生了争议的话,就只能诉诸法院,由法官做出财产分割的判决。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有可能涉及到商业保险的分割。上文中已经就“离婚了商业保险怎么处理”的问题做出了解答,若还有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了商业保险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176****6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1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5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0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0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75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1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2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5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8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2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0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买了商业险保险公司不理赔怎样处理
若保险公司未按规定赔偿,投保人可采取以下维权途径:首先,与保险公司协商沟通,明确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其次,通过保险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最后,如仍无法解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怎样处理商业保险纠纷
保险纠纷解决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我在一开发商购买商铺,开发商己将商铺出租,现出租方想转让,我不同意,能行吗
[律师回复] 商铺出租转让纠纷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商铺的所有权人直接将商铺出租转让给承租人,这种情况比较简单,主要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倘若发生纠纷,则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协商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种情形是商铺的承租人将商铺再次转让给次承租人,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首先应当判断承租人转租该商铺有没有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如过未经得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样对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均可能造成较大的损失,但是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后在六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其同意转租
其次,如果承租人转租租赁的商铺是经得出租人同意的,则次承租人和承租人应严格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和租赁期限进行转租。当然,发生纠纷的,也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及转租合同的约定进行协商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一十二条定义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5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租的开发商的商铺,开发商没有通知把商铺卖了,商铺是我五万转让过来的,并且装修花了十万,合同还剩下一年半,合同到期房东很有可能自营,请问可以起诉开发商吗,有可以打赢官司的把握吗
[律师回复] 购买售后包租的商铺,到期回购。但开发商到期违约,既不回购,也不给划分商铺,也没有给办产权,属于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业保险不理赔了怎么办
保险公司赔偿不当,可向银保监会投诉或法院起诉。建议先向当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投诉,需详述事件、期望结果及个人信息,并附相关证据。银保监会将转交投诉至相关机构,重大问题或亲自调查,违规者将受罚。
10w+浏览
金融保险
购买商品时,商家“搭售”商品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可能会遇到销售者强行要求“搭售”商品的情况。所谓“搭售”商品,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或提供一种服务)时,要求购买者以购买另一种商品(或接受另一种服务)为条件,或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进行不合理的限制。通常情况下,经营者搭售的商品,购买者并不需要,从而造成了经济上的浪费,或者对搭售的商品,购买者虽然需要,但不愿意从这个经营者那里购买。例如,曾出现过消费者购买名牌香烟时,经营者提出必须搭售质量差的香烟,否则消费者不得购买名牌香烟的现象。这种“搭售”行为直接侵害了广大购买者的利益。破坏了正常的交易秩序,构成了不公平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由此可见,“搭售”必须是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如果双方达成了“搭售”的协议,是出于购买者的自愿,就不能认定是不正当的:“搭售”只有在确实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而购买者又不得不被迫地接受的前提下才能被认定是不正当的。因此,经营者的这种“搭售”行为是违法的。购买者可以拒绝所搭售的商品、并可以向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商业保险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保险的,以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受益人的,除了有特殊约定的,一般都可以认定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产生的保险金也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等分割。但如果受益人为夫妻双方以外的其他人的,理赔后保险金成为了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再能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无法进行分割。对于“商业保险在离婚时如何处理”的问题,请一起通过下文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自己开了一个网店,并且自己认证了自己的商标,前两天我管理网站的时候发现有人用我们家的商标,我不知道要怎么做,我想知道,商家如何举报商家商标侵权?
[律师回复]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投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等。同时,投诉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商标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当递交书面投诉申请,同时附送其有效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一是投诉书(包括投诉对象、投诉事项及要求、权利人或投诉人联系方式);
二是商标权利人权利状况(商标注册证明);
三是商标实际使用图片(包括权利人自己商标实际使用图片,被投诉人商品商标实际使用图片);四是涉外商标的,按照规定出具相应的公证、认证材料。另外,对查获的涉案物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权利人(含有授权的代理人)对涉案商品是否为权利人生产或许可生产的产品提供辨认意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注册人投诉的案件立案处理后,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商业保险怎么处理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保险的,以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受益人的,除了有特殊约定的,一般都可以认定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产生的保险金也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等分割。但如果受益人为夫妻双方以外的其他人的,理赔后保险金成为了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再能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无法进行分割。对于“夫妻离婚商业保险怎么处理”的问题,请一起通过下文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了商业保险怎么处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