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订劳动合同不能够重新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订有关事项、自动顺延。
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人事部门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订,协商续订合同事宜,避免不续订的补偿金。
3、协商续订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各条款确定后,双方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
三、劳动合同续签协议应该怎么写?
劳动合同续签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年__月__日续签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原劳动合同内容不变,续签合同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除非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不续签合同。否则,公司单方面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也是违法的,续签的劳动合同中不能有试用期的相关条款。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续签订劳动合同能够重新约定试用期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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