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解。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调解。讨债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4)、诉讼。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讨债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5)、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讨债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讨债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讨债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二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付款利息是介乎于利息损失与逾期付款违约金之间的概念,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性质差不多,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相应欠款的利息,或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照相关利率支付利息,即以支付利息的方式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故被称作逾期付款利息。
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时间起点相对比较容易确定,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应当自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经权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债务人须支付利息。在人民法院判决时,判决书应当将逾期付款利息计算至判决指定履行期满之日。
三、欠款纠纷债权人需提供哪些证据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应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3)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购销合同》、《供货协议》;订(定)货单;
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欠款纠纷是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申请调解,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欠款纠纷。以上就是关于欠钱不还怎么解决欠款纠纷的相关介绍。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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