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日期怎样写?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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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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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补签劳动合同日期怎样写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补签劳动合同日期怎样写?

一、补签劳动合同日期怎样写

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但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的,之前的用工阶段是事实劳动关系,是本单位工作年限,已经实行过试用期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补签合同的合同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签合同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办手续,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但在一些省市,对补签合同二倍工资有特别规定,如北京市规定从用工之日起补签视为合意,不予支持。

二、劳动者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可否支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可不予支持,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补签劳动合同,但未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的,对实际用工之日与补签之日间相差的时间,依法扣除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劳动者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可以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但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的,之前的用工阶段是事实劳动关系,是本单位工作年限,已经实行过试用期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补签的签订日期必须是签订时的时间,否则一方可以以该签订日期有问题,对劳动合同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当事人就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另外,如果补签合同的日期为倒签日期,为单位规避法律责任,对于劳动者也是丧失追偿的权利。

三、用人单位不及时签合同的后果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了按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补签劳动合同日期怎样写?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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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日期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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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日期怎么写?
在我国,补签劳动合同日期要写为补签当日。补签劳动合同日期一般都是由双方约定,但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补签劳动合同日期约定明确会对劳动者起到保护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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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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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日期怎么写?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补签劳动合同日期怎么写?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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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借条只写借款日期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借条只写借款日期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借条没有法律上的有效日期,法律上只有借条的诉讼日期,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借条不会两年后无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权利人在二十年内都可主张权利,但自第一次主张权利未能实现之日起,再次主张权利的期限是此后的两年内,否则过时效而不受保护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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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日期如何写?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补签劳动合同日期如何写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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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借条上是写还款日期还是日后还款日期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可以公证,但是公证人员会审查借条真实性,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到场,如果债务人愿意与你到场公证可以办理,本案中如果债务人承认借款,公证并不能解决还款问题,要了解对方未还款原因,如果是无钱可还,即使办理公证也无法得到清偿,如果有钱不还,且对方承认,建议固定对方承认债权证据,如口头录音或者书面重新签字均可,后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提讼要求返还借款,清偿债务,得到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财产,未防止诉讼期间财产转移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办理公证并非清偿债务最好方法,建议咨询律师,出具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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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写着日期和出借日期,有效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借条没有法律上的有效日期,法律上只有借条的诉讼日期,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借条不会两年后无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权利人在二十年内都可主张权利,但自第一次主张权利未能实现之日起,再次主张权利的期限是此后的两年内,否则过时效而不受保护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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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怎么写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怎么写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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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就说我自己写个,自己签字,就把日期写成13年04月8日到14年4月8日,就把房租写成半年一付。房产复印件房东都给我弄好了。但我怕到时候罚款。因为我边上一个开饭店的,和我差不多时间开的,前段时间刚办好,就被罚款了。《有生意就不怕这罚款了》后来我找了房东,和他吧情况说了下。他犹豫了下,合同里的内容其他内容一点都没改,所以执照没办。都半年了我是去年10月8号租的店面,做电动工具。到过年一点生意都没有。日期就写近期的,说从新做个合同,自己想去办个,《怕时间太长了不行》。这算不算违法,有什么后果。现在还没办呢,哪位高人指点下,他就同意了
[律师回复] 因为这个合同是你自己写的,自己签名的。所以这个当然算是违法行为。属于提供需交材料骗取工商登记的违法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很难被发现查处,只要你房东承认这个合同的真实性就行。一般工商部门不会去查这种提供需交材料的事情。如果这个新的租赁合同是你房东签名的,那么就完全合法了。租赁时间从何时开始,从何时结束,完全是房东与租客两个人的事情,也就是说,我可以今天和房东签合同,然后第二天又修改房屋租赁的起止时间。提供虚假的租赁合同办理营业执照很普遍,因为办税务登记证后,税务部门会按照租金的一定比例征收房产税。所以很多人在办营业执照时,会和房东商量好签署另外一份租金很低的假的租赁合同,专门应付税务部门。就像很多都有两本账册,一本明册应付检查,一本暗册才是真真正正的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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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如何写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如何写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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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欠条没写日期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欠条没写日期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依据《合同法》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因此,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的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例如给付全部货款),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当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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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没写日期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欠条没写日期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依据《合同法》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因此,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的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例如给付全部货款),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当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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