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情形不能开除员工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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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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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有什么情形不能开除员工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有什么情形不能开除员工

一、有什么情形不能开除员工

企业虽然可以依据劳动法解除不合适的员工,但是有以下六种员工企业是不能随意解除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法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法律是由和法律程序,不同的解除理由将导致不同的解除补偿情况。

首先了解赔偿标准的常见陈述和算法:

N:经济补偿金,由员工工作年×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1:代通知金,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就解除无过错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2N: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

员工的月份薪酬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若根据双方的协议执行补偿,可以高于也可以低于法定的补偿金,甚至可以协商达成其他交换条件不给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其单方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处于继续履行的状态,用人单位应支付员工该期间的工资。

有的公司耍小聪明,不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为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员工想打劳动争议,拿不出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面临败诉风险。但公司这样的想法真的很幼稚,员工可以拿出很多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加班微信,缴纳社保的证明,处理工作的邮件,同事证言等。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有什么情形不能开除员工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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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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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超过停工医疗期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除了三期女职工,还有三类职工即使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也不得单方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因劳动合同届满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首先,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其次,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但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按照规定,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鉴定为七级至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
财产保全解除的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财产保全解除的情形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财产纠纷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人民应当裁定准许。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解除保全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对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第二十七条人民对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基于实体权利对被保全财产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审查处理并作出裁定。案外人、申请保全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人民裁定案外人异议成立后,申请保全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对该被保全财产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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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不能开除员工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有哪些情形不能开除员工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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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房产证除名有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产证除名有哪些情形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与子女间的房产证除名
(一)子女可以通过房产赠与的方式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父母。
房产赠与的流程:
1、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产赠与协议书
2、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二)如果想要将父母的名字进行房产证除名,则可以采取析产的方式。
房产析产需要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析产协议及公证书;——房屋析产协议书范本
3、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面积测绘报告;
5、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1、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3、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析产,还需提交《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
夫妻间的房产证除名
夫妻间的房产证除名,首先,双方需做出财产的约定;然后,带着约定协议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最后,带着两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公证书等相关的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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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能解除合同的情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目的,但不能滥用单方解除权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说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法律事实已经发生
二、在覆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对于债务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债权人首先应当规定一个合理期限,书面催告债务人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覆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其它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回收或者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
房产证除名有什么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父母与子女间的房产证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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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的流程:
1、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产赠与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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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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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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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想要将父母的名字进行房产证除名,则可以采取析产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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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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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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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房产证除名
夫妻间的房产证除名,首先,双方需做出财产的约定;然后,带着约定协议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最后,带着两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公证书等相关的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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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开除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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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开除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司不能开除员工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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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解除的形式,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解除合同一般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
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4、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5、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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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除名包含什么情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与子女间的房产证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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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产赠与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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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开除员工的情形有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公司不能开除员工的情形有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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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哪些情形能单方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哪些情形能单方解除合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情形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3条规定)。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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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受领迟延则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做出履行时,未能及时接受债务人的履行或没有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必要的协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未履行债务,按照债权人是否需经过催告才能解除合同,可以将履行迟延导致的合同解除分为两种,一是非定期行为履行迟延的合同解除,二是定期行为履行迟延的合同解除。
二、延迟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按合同法规定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合同法》第153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四、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此为因实际违约解除合同。合同法本着鼓励交易的原则,虽允许当事人在客观情况变化、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将发生重大困难时解除合同,但对解除严格限制。依此规定,一方实际违约,对方仅在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方可解除合同。
五、对方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照这种解释,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当事人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七、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94条,具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具体的合同关系中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双方权利义务的特点,经常需要赋予一方或双方另外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合同解除的形式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解除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的解除形式又分为法定解除、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
合同又称契约,是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订立同的目的,在于维护正常的社会交易秩序,规范商品交换过程。所以,各国的合同立法均从鼓励商品交易,稳定交易秩序的目的出发,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应是完全的、适时的。
对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不容许随意的变更和解除以保护交易的安全。但是,客观情况的千变万化,有时会超出人们的合理预知,当事人履行合同行为的多变性,以及这种种变化对合同的履行所带来的种种影响,使有些合同的履行变为不可能或已无意义。所以各国的合同法在坚持维护合同效力的前提下,也都相应的考虑到了上述因素,规定了在一定的情况下,准许解除合同,并就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做出相应的规定。一般来讲,导致合同的解除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合同的解除形式又分为法定解除、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由于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前,发生了法律所规定的事由,当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权以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是当事人在合同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解除达成了一致的合意以解除合同。而合同的约定解除则是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就解除合同的条件与情况做出约定,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之前,一旦出现合同所约定的事由或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来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的特点
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由于约定解除亦属于合同解除的一种,所以,造成合同解除的原因,也仍然体现出致使合同解除的共同的特点,即其原因可分为不可归咎于当事人的因素和可归咎于当事人的因素。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来讲,是为了实现订立合同时所要追求的预期利益,双方当事人均希望通过合同的形式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以此来保护自己,并约束对方,以最终达到正确、及时地履行合同的目的。所以,合同中所约定的“事由”大部分是由可归咎于当事人的因素造成。不可归咎于当事人的因素所造成的“事由”,虽然也可作为解除合同的“约定”而写入合同,但因该种情况大都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有关,且由于该种情况本身的“不可预测”性,所以,在审判实践中,此种约定并不多见。同时,合同的约定解除从时间上看,也与其它两种解除形式相类似,即都是在合同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时。因合同一旦履行完毕,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即归于消灭,此时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均无法造成合同的被解除。另外,它也与法定解除的情况一样,当事人所获得的是“解除合同的权利”,而非合同的直接解除。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的区别在于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起因不同,前者为法定事由的出现,后者为约定事由的出现;约定解除的“解除事由”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因此其比“法定解除”的事由要广泛的多。
约定解除权的解除和协商解除的区别在于:
1.约定解除权解除是事先约定的解除,它仅在合同中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一方享有的解除权,而协商解除乃是事后约定的除,它是当事人根据已经发生的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而决定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权,不一定导致真正解除合同,因为解除合同的条件不一定成就,合同就不能解除,而协商解除是当事人协商决定合同的解除,它一定能导致合同的解除。
3.约定解除权往往约定在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享有解除权,而协商解除并非一定要存在一方违约,只要双方愿意都可以解除合同。
4.约定解除权的解除一般是单方解除,因为行使解除权的常常是一方当事人,而协商解除是双方解除,这种解除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不能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处分权。
(2)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
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
(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4)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父母和子女之间可相互继承遗产。子女自愿放弃这项权利,是对自己继承权的合法处分,法律是允许的。但却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来对抗法定的赡养义务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
在一些偏远山区,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母亲改嫁或父亲再婚后,便与自己脱离了原有的家庭关系,其养老问题便由新组成的家庭的子女承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修改后的《婚姻法》第30条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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