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土地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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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土地如何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土地的相关介绍,即:

土地是不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只有使用权,如果买卖土地所有权违法的,要接受处罚。

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关注律图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律图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买卖土地如何处理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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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土地怎么处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买卖土地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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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征用土地时,我的土地不卖,可以卖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国家征地是具有强制性的,但是你会获得相应的征地补偿。具体征收标准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标准也会不一样。但是你可以参考下面的法律条例: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5.《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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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土地,想卖土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不许改变。如有的单位或个人耍小聪明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以及这类企业的用土地房产抵押后被依法处分的情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对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未弄清就进行转让。特别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和交换。如农村居民或原属农村居民现因某种原因弃农进城的,往往把自己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作为个人私有财产,随意出售或赠与他人。有的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与他人调换。这样都会给土地管理特别是集体土地的管理带来混乱。
其次。这样土地资产就流入了单位和个人的腰包,国家和政府资产流失。第三。如何使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和有效地皮过户即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应了解土地使用权的位置,如工业用地每亩几十万元。
首先,应实际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使用权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入市场,即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也应了解属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还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如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属工业用地,这样就可以少交几倍的出让金。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一般分为一般因素、用途、位置、交换和赠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省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地价款,而且绝大多数的土地已按城市建设规划或集镇规划确定了用途,综合用地可以通过竞标拍卖至每亩几百万元。出让土地并非一定能够转让,未经开发的出让土地不得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应分清是否改变了转让方土地使用权性质。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除《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但在转让时说是住宅用地,应了解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明实际用地为商业,必须重新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再有受让人和转让人使用土地的用途不能擅自改变,实际开发为商品房,那么该商品房不得出售,因为不同用途的土地地价差别很大,可以是十倍以上、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应从土地使用权性质、转让年限及土地出让合同包括附属所记载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加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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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土地属于什么行为,买卖土地怎么处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买卖土地属于什么行为,买卖土地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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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征收是否按市场价买卖土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  推荐阅读:  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哪些  土地补偿如何计算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项规定和有关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规定表明,这种补偿是由国家确定了标准的一种经济补偿,并不是国家向农民买地的“市场价格”,价格是商品交换的产物,而在土地管理法中没有将征收土地视同为商品交换,即土地买卖。  相关规定  中国关于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  中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土地征收的程序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国的征地审批权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集中到和省两级政府,县市人民政府只有执行权,起到约束土地征收、防止耕地流失的作用。中国的征收程序包括四个阶段,即建设单位申请、拟定补偿方案、政府核准方案、拨付发证。其程序从表面看与其他国家差异不大,但在具体规定和实质内容上却存在着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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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可以买卖吗?现在签订的土地买卖合同法律支持吗
[律师回复]
1、土地不允许买卖,买卖土地行为是违法的,因此,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
2、买卖土地,实质上买卖的是土地的所有权,而我国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所以买卖土地行为是违法的。
3、就所介绍案情分析,本案实质上并不是买卖土地,本案在实质上应当是自愿交回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9条的规定,在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发包方。本案没有这一程序,没有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发包方,因此交回承包地行为违法。同时,发包方(村委会)收回承包地后,建设了办公楼,这属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了土地的用途,也是违法的,因此,不管是土地买卖行为,还是自愿交回土地行为,还是集体收回土地行为,都是违法的。这样,权利人就可以依法再要回土地。
4、要回土地的具体方式可以是直接向要求确认签订的《土地买卖协议》无效,返还承包地,也可以同时向当地国土资源局、规划主管部门书面请求履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法定职责。两个程序同时进行,效果可能会更好些。
5、至于低保问题,村委会的理由不成立,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直接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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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买卖无效买地款如何处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土地买卖无效买地款如何处理,土地出让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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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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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买卖无效买地款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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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企业拍卖的划拨土地能不能拍卖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本案主要涉及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和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两个方面的问题。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问题,和国土资源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指出:国有企业破产时,其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出让,变现资金设立专户,优先用于职工安置。笔者理解,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依法收回破产企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然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出让。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也对国有土地拍卖提出了明确要求。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的双重属性和政府既是所有者代表同时又是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决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拍卖,不能完全照搬一般意义上拍卖的程序。《拍卖法》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不适用于政府作为所有者代表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因此,国土资源部2007年制定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都对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笔者理解,拍卖出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一种形式,应当是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属权力,其他单位是无权进行的。拍卖行为作为拍卖出让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应当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委托的机构(比如各地的土地市场、土地交易中心或者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等)进行。综上所述,由于被拍卖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该企业在申请破产时,划拨土地处理的合法程序应是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依法收回破产企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然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出让。本案中的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组无权委托拍卖行直接拍卖该土地使用权。由于该拍卖活动是违法无效的,王某并未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也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但是,王某可就其中形成的债权债务纠纷到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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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土地怎么处理?
非法买卖土地应当是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对此采取行政罚款等处罚措施。同时构成犯罪的情况之下,那么依法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当中明确规定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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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私人土地买卖协议书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卖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房屋状况:房屋座落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仟_____佰元整。
乙方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泰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书写私人房屋买卖协议书时应包含房屋的详细信息、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等内容,详情大家可参考上文。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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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土地买卖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自留土地买卖吗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不能由承包户自己买卖。如果承包户要转让土地的,必须经发包方(一般是村委会)同意。不过,这种承包地一般是不允许拿去出卖的。但承包户可以采取转包的形式转包给他人,这种方式就是不用发包方同意,但承包期和相应权限不能超过承包户自己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要是承包户执意要去出卖的话,那就是在侵犯农村集体的利益。
在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时,一般可以采取下面几种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措施:
首先,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承包都是发生在熟人之间,要是为了这点事情将嘴脸撕的难看,那就是没必要的,最好就是争取和平解决纠纷。
其次,如果实在协商不下来的,你们可以找村委会进行调解。要是这个调解也不成,就找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再次进行调解,争取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决绝纠纷。
再次,如果还是调解不成,可以到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仲裁解决。
最后,还是没能解决问题或不愿意进行仲裁的,还是直接到提讼,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在他人所有物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权利,因此这里获得的土地权利是不完整的,属于一种限制物权,承包户对土地只具有生产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而不享有处分经营财产的权利。
农村的耕地现在实行的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由集体发包给农民经营使用。国家的承包理念是生产责任制长期稳定不变,一般现在是一个承包期三十年。农村的林地和草地也可以由农民长期承包,期限为五十年,七十年不等。以上情况说明,农村的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不是农民个体所有,农民无权买卖土地,私自买卖行为不合法,自然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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