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的流程是应该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征收土地的流程是应该怎么样的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征收土地的流程是应该怎么样的

1、征地申请:

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项目征地申请。

征地申请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征地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项目审批文件(项目核准或项目备案材料)、项目用地规划范围图相关资料等。属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需提交地质灾害和压矿评估报告备案文件;项目涉及占用占用林地的,需提交林地批准文件;项目涉及土地复垦的,需提交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

2、政策审查。

市国土资源局对项目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达给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并由项目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3、勘测定界。

辖区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群众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征地拆迁办、测绘技术单位实地踏勘征地范围和权属界线,测绘地形、地物和地貌,核定土地地类等工作。

4、发布征地预公告。

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土地勘测定界初步结果,拟订《征收土地预公告(送审稿)》,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市国土资源局将《征收土地预公告》转市征地拆迁办交由辖区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张

对于违法征收土地应该怎么样通过法律打官司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征收土地的流程是应该怎么样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6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征收土地的流程是应该怎么样的
一键咨询
  • 157****14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2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7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5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3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23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4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5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4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8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是应该怎样的?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是应该怎样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征收的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用土地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这是征用土地制度合理存在的前提,如果在缺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是严令禁止的。征用土地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现实中,强征的情况经常有发生,极其严重的损害了广大民众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俨然成为了社会瞩目的公共事件。很多当事人的争议点集中在征用土地的程序性是否合法。如果普通老百姓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是很难举证的,所以我们建议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委托专业的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4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征收补偿程序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需由批准征收的土地:超过35公顷(525亩)的农田、耕地以及超过70公顷的其他土地除此之外的土地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报给备案如需征收农用地,则需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2.经过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可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超出征地批准权限范畴的,需另行办理
3.经过法定程序批准之后,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将之公告并实施
4.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携带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政府将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用途给予各项补偿,并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地者可对公告的方案提出意见
6.如对方案有不同见解的,可在方案发布的10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要求举办听证会
7.如无异议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应自觉接受监督,并将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进行公布
二、土地被征收多久拿到补偿款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即因国家征用土地而对土地所有人造成损失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即农民集体土地被征用于国家建设而给予的补助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即被征用土地上各种建筑物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青苗补偿费(即被征用土地上的农作物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各项费用的补偿应从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批准后的3个月内全数付清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的理解与支持,营造全民建设家园的气氛,不得强行进行但同时,作为两脚站在农村土地上、与土地生息相依的农民,在日益感到自豪的同时,也该对伸向自己土地的各方利益之手提高警惕农民的土地越来越值钱了,咱们的土地权利意识也应该与日俱增在多种保护政策的激励下,农民需要慢慢学会利用法律和政策的武器,与各种侵犯自己合法土地权益的行为作
三、国土部通知:要做到同地同价《通知》要求,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新的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征收土地的流程是应该如何样的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征收土地的流程是应该如何样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征收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4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征用的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用土地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这是征用土地制度合理存在的前提,如果在缺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是严令禁止的。征用土地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现实中,强征的情况经常有发生,极其严重的损害了广大民众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俨然成为了社会瞩目的公共事件。很多当事人的争议点集中在征用土地的程序性是否合法。如果普通老百姓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是很难举证的,所以我们建议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委托专业的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征用土地的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用土地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这是征用土地制度合理存在的前提,如果在缺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是严令禁止的。征用土地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现实中,强征的情况经常有发生,极其严重的损害了广大民众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俨然成为了社会瞩目的公共事件。很多当事人的争议点集中在征用土地的程序性是否合法。如果普通老百姓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是很难举证的,所以我们建议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委托专业的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是应该如何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是应该如何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征收听证会的程序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土地征收听证会的程序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第五步: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4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是土地征用,土地征用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用土地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这是征用土地制度合理存在的前提,如果在缺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是严令禁止的。征用土地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现实中,强征的情况经常有发生,极其严重的损害了广大民众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俨然成为了社会瞩目的公共事件。很多当事人的争议点集中在征用土地的程序性是否合法。如果普通老百姓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是很难举证的,所以我们建议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委托专业的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5、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9、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征用土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用土地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这是征用土地制度合理存在的前提,如果在缺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是严令禁止的。征用土地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现实中,强征的情况经常有发生,极其严重的损害了广大民众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俨然成为了社会瞩目的公共事件。很多当事人的争议点集中在征用土地的程序性是否合法。如果普通老百姓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是很难举证的,所以我们建议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委托专业的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集体土地征收应该怎么分配?
集体土地征收应该怎么分配,是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的,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对于农村的土地进行征收,那么需要关于农村本身的土地价值补偿来进行处理。必须按照公平的原则来确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和补偿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和补偿流程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程序是什么
一、做出征收决定
(一)做出征收决定前的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4、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6、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三)公告征收决定。征收公告要载明两个内容:
1、征收补偿方案(要明确补偿协议签约期)。
2、权利救济方式:被征收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补偿阶段
(一)选定补偿方式
(二)确定补偿数额
(三)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四)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五)公告补偿决定。
(六)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搬迁阶段
禁止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四、后续工作
(一)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4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征用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用土地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这是征用土地制度合理存在的前提,如果在缺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是严令禁止的。征用土地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现实中,强征的情况经常有发生,极其严重的损害了广大民众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俨然成为了社会瞩目的公共事件。很多当事人的争议点集中在征用土地的程序性是否合法。如果普通老百姓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是很难举证的,所以我们建议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委托专业的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集体土地征收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一、发布征地通告。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及征地用途。 二、征询村民意见。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地内容征询村集体和村民意见国土局应当将村民对征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上报。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意见的应当告知被征地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收土地的四周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并由国土部门现场填制调查表由相关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将签字确认后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四、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偿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申请报批。 五、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在收到省或批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和数额、支付对象和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具体措施。方案公告后,应当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意见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部门提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确需修改和补充的,依法进行修改。 七、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八、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级国土部门组织实施。 九、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集体、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十、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征收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土地征收纠纷应该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征收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一、发布征地通告。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及征地用途。 二、征询村民意见。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地内容征询村集体和村民意见国土局应当将村民对征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上报。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意见的应当告知被征地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收土地的四周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并由国土部门现场填制调查表由相关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将签字确认后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四、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偿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申请报批。 五、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在收到省或批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和数额、支付对象和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具体措施。方案公告后,应当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意见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部门提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确需修改和补充的,依法进行修改。 七、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八、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级国土部门组织实施。 九、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集体、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十、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按规定支付各项费用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4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征收国家批准,是怎样的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收土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 报批流程 一、征地申请 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项目征地申请。 征地申请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征地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项目审批文件(项目核准或项目备案材料)、项目用地规划范围图相关资料等。属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需提交地质灾害和压矿评估报告备案文件;项目涉及占用占用林地的,需提交林地批准文件;项目涉及土地复垦的,需提交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 二、政策审查。 市国土资源局对项目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达给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并由项目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三、勘测定界。 辖区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群众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征地拆迁办、测绘技术单位实地踏勘征地范围和权属界线,测绘地形、地物和地貌,核定土地地类等工作; 四、发布征地预公告。 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土地勘测定界初步结果,拟订《征收土地预公告(送审稿)》,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市国土资源局将《征收土地预公告》转市征地拆迁办交由辖区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张贴、公告,同时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府局等相关单位; 五、征地调查。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对征地涉及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调查,调处土地、房屋权属纠纷,核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和征地前后人均耕地变化情况,地上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结构、产权等情况。辖区政府及其征地拆迁办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户及相关权利人在《征地情况调查表》、《征收土地面积确认表》及《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表》等征地报批材料上签字、确认并报送市征地拆迁办; 六、社会保障情况调查。 辖区人民政府在市征地拆迁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及市卫生局的指导下,调查征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户人口、户数及其就业、社会保障情况,编制被征地农民花名册,核定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人口、户数,计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及政府、个人的分担份额,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规定公示后,报送市征地拆迁办审核、市劳动保障局审定; 七、社会保障方案审查。 市劳动保障局对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报送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查意见》并抄送市征地拆迁办、市国土资源局;如属报审批征地的建设项目,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查意见》,并送市征地拆迁办、市国土资源局; 八、组织征地听证。 市征地拆迁办对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的征地材料进行审查,拟订《征地听证告知书》,报市国土资源局审定后,由辖区人民政府将《征地听证告知书》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者及相关权利人;对申请听证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召开征地听证会; 九、征地报批。 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征地报批材料齐备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拟订征地报批“一书四方案”,收集和组织征地报批相关资料并协调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单位落实征地报批费用后,将征地报批材料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审批; 十、缴纳报批费用。 市财政局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缴费通知单、市国土资源局缴费函及征地报批费用上缴财政单据,办理征地报批费用上缴和入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协调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批准流程 当征地的对象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或者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三种情况的,必须由批准。不属于这三类土地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在征地过程中,征地的对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规定。所有土地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能征用。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征地的实施程序 :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不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征收土地的流程是应该怎么样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