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期间产权属于谁?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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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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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屋过户期间产权属于谁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房屋过户期间产权属于谁?

1、房屋的产权以产权证登记为要件。所以只要办理好房屋登记以后,那么这个房子就享有合法的产权。此时可以要求房东交房。

2、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买卖不破租赁,如果承租人不肯搬出去,不可以要求承租人强制搬出去。但是可以要求承租人将房租交给自己,因为辞职他们承租的是自己的房子。

3、如果交房只是口头约定,严格来收,可以不承认,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要求交房。

4、但是不建议根据第3点要求,因为就是一两个月的事情,如果为了这个小事儿最后闹的不愉快个人感觉没有必要。拿到房租也算是对自己的补贴,所以还是建议妥善处理。

房产过户要去房产管理机构,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房子的产权归产权证上的登记所有人,因为房屋产权是以产权证登记为前提条件的,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以在30天内持房产证,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遗产房产过户去哪里办手续?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对于房屋过户期间产权属于谁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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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户贷款没下来房子属于谁?
过完户贷款没有下来的话,购房合同上面写的名字是谁的,房子就是属于谁的。向银行贷款的话,最好要提交完整的贷款信息和材料,如收入证明和房产证明等,这样才能避免被银行退回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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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预告登记后房屋的权属应该属于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预告登记后房屋的权属应该属于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预告登记后房屋的权属应该属于谁《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房屋预告登记后的房屋产权归谁,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开放商。虽然已经进行了房屋预告登记,但是因为没有进行最后的过户,所以此时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开发商,但是这种产权是不完全的,在没有卖房者的同意情况下,开发商不具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由于房屋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更加杜绝了善意第三人在善意情况下取得该房产的可能,如果其他人去过户,则房管局会发现该房屋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从而不会再为其他人办理过户。
(二)预告登记的保护期间有限制。《物权法》第20条第2款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而买房人务必要在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正式过户,否则法律将不再保护。
二、房屋预告登记效力是什么预告登记发自于当事人申请的意思表示,且将请求权通过公示手段对外展示,反映了物权要求的公示原则。预告登记既是承认并保障权利人对房产将来的法律支配关系的制度,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延伸。预告登记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应当是物权化了的请求权。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此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因此请求权本身虽是一种债权,但预告登记使该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处分(不仅仅出售,还包括设定抵押等负担行为)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还具有追及效力,即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进行预告登记是一种比较好的保护购房者利益的措施,但实践中法律并没有要求购买期房就必须要进行预告登记,这要看当事人之间之后的协商约定。而在办理了预告登记后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开发商的,只不过此时再想出售给他人的话,就是不太现实的了。
房屋按揭房产证到底属于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房屋按揭
(1)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2)按揭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指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
(3)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2、按揭房产证
(1)按揭的房子房产证和全款付款的房子房产证是一样的,只是部分银行会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按揭房的房产证收取作为房屋产权抵押依据,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待贷款付清后方能拿回房产证。
(2)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务必要寻找合适的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3)购房者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会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会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设定抵押权。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标明抵押事项的《房屋他项权证》,然后将《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便可以直接获取房产证,只是房产证上会备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
(4)当贷款全部还清之后,购房者需要带着银行所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登记,同时解除房屋抵押,撤销《他项权利证》。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贷款还清之后切莫忘记解除抵押,因为只有解除抵押,才意味着购房者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房产才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房屋房产证预告后产权是属于谁
[律师回复]
一、如何进行房屋预告登记如何进行房屋预告登记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意味着开发商如没经过购房人同意,再将该房屋卖给其他人,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预告登记制度与传统的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很相似,但是也存在不同的地方。
(一)确定开放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保证开发商在预售后有履行的能力,具体说来需要具备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四个条件后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
(二)与开放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在确定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预告登记,也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外另行书面约定房屋预告登记。无论如何,双方约定是进行预告登记的前提。
(三)申请预告登记。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买房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如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房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买房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四)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谁
(一)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开放商。虽然已经进行了房屋预告登记,但是因为没有进行最后的过户,所以此时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开发商,但是这种产权是不完全的,在没有卖房者的同意情况下,开发商不具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由于房屋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更加杜绝了善意第三人在善意情况下取得该房产的可能,如果其他人去过户,则房管局会发现该房屋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从而不会再为其他人办理过户。
(二)预告登记的保护期间有限制。《物权法》第20条第2款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而买房人务必要在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正式过户,否则法律将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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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户的赠与房产应该属于谁?
还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房产,是归赠予人所有的,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主,未办理房产登记时,由原登记所有人所有,获得房产的方式有很多种,既可以是赠与获得,也可以是继承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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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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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未过户转让后有事故属于谁
转让车辆之后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若是在尚未完成过户手续之前,受让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同时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那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作出赔偿,超出的部分则就有受让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车辆未过户转让后发生事故,责任是由受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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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费交给谁
二手房过户费由本地地税部门代收,一般为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缴纳测量费、领取分户图之后到地税部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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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外墙是否属于产权人所有?为什么?有谁知道啊?
[律师回复] 如何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1、查验卖方提供的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
2、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拟购房产产权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查询者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
3、房屋平面图等。
3、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而要了解房屋可能存在的债务则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贷款的合同,需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
2、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查封等。
3、所购房屋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如属于上述类型房屋,是否有批准上市的相关证明。综上,购房人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除向卖房人索要产权文件外,还应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通过两者比照,才能清楚地知道拟购房屋的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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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而要了解房屋可能存在的债务则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贷款的合同,需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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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费用由谁承担?
在实际的买卖房屋的行为中,房屋过户费用一般由双方协商。或者在交易前,卖方提出的报价就包含了房屋过户费用。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房屋过户费用进行协商,由房屋买受人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房屋过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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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房屋归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全体购房人享有对外墙的所有权。在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外墙作为房屋结构部分,是合同标的物不可缺少的部分,应该随房屋完整交付。实际上根据《商品房销售公摊规则》本幢房屋购房人全体为外墙支付了全部面积价款,外墙成为受让人产权的一部分,出让人开发商对外墙已经实际进行了转让,本幢楼区分所有权人全体因取得各自专有产权而享有对外墙的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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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外墙面应该由全体购房人使用管理。理论上,专有部分的范围划至房屋单元界壁
最后粉刷表层,而在外部关系上,比如买卖、保险、纳税等计算房屋面积时则计算至界壁中心的面积,而依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面积另一半则记入公摊面积,但并不能因此简单地认为外墙一半专有一半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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