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是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一般情况下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为“情节严重”。
根据法律精神,结合司法实践,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大致涉及如下五个方面:
1、信息类型和数量。公民个人信息的类型繁多,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住宿信息、交易信息等公民个人敏感信息涉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被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后极易引发绑架、诈骗、敲诈勒索等关联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2、违法所得数额。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往往是为了牟利,基于此将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规定为“情节严重”。
3、信息用途。被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用途存在不同,对权利人的侵害程度也会存在差异。基于此,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规定为“情节严重”。
4、主体身份。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案件不少系内部人员作案,诸多公民个人信息买卖案件也可以见到“内鬼”参与的“影子”。为切实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惩治力度,“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认定“情节严重”的数量、数额标准减半计算。
5、前科情况。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人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大,《解释》将其也规定为“情节严重”。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档次的适用标准作了明确,主要涉及如下两个方面:
1、数量数额标准。根据信息类型不同,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五万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即属“情节特别严重”。
2、严重后果。将“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规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贩卖和向他人提供民众个人信息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我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量刑非常严,如果由于信息泄露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处罚还会进一步加重,一定不要受到蝇头小利的诱惑抱着侥幸的心理触犯法律,不然轻则失去职位工作甚至还可能会坐牢,这是很得不偿失的事情。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文当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在当代的社会,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当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的。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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